武汉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2-15
武汉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武汉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统计局党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执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后,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局学习贯彻和依法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下发《2021年武汉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从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拟订了13条推进措施,对全年的法治工作进行细化。制定《武汉市统计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以及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明确要求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统计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二)压实法治工作责任。明确局主要领导为统计普法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普法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局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撰写《努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署名文章并在《武汉宣传》、《梧桐季·武汉统计》上登载,以上率下推动学习深化转化。2021年党组会2次专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依法行政工作。2021年7月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作出部署,推动统计法治工作纵深发展。组织召开市直部门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推动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年局领导实地走访重点企业和项目170余次,帮助指导基层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

(三)广泛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职工集中学习会议、“三会一课”、干部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5月市政府常务会,邀请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慧作“关于统计法律法规辅导报告”,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各区(功能区)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均参加会议。邀请省局法规处业务骨干到我局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专题讲座。编印下发《统计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企业统计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等普法资料1万余册。充分抓住举办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放《宪法》《统计法》《民法典》宣传折页各1800份。全年组织市区两级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知识讲座3次,全市各级统计机构500余人次参加学习,不断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中央两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统计普法、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区统计部门及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2021年共召开11次党组会、2次局务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并研究统计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带头专题述法,局领导班子、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述职述廉中开展述法。年初向社会公开《武汉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推进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情况。一是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系统梳理我市统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及时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制定《武汉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市统计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贯通协同机制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纪检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肃问责追责。全年向省统计局、市人大、市司法局反馈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函共26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做到严把起草关、严把审核关、严把决定关、严把备案关,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的程序化、规范化。积极做好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了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等工作,保证市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全年共对5项规范性文件、合同进行法制审核。三是发挥法律顾问重要作用。严格把握选用法律顾问标准,聘请责任心强、专业能力突出的律师进行合作,明确法律顾问职责,包括参与本局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协助修改、审查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协助消除法律风险。邀请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全面提升统计干部的法治理念。

(三)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对照省市《保留、调整、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动态调整统计部门权责清单,分级分类编制事项和实施清单,逐个事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发布。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定《武汉市统计局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任务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标深圳、杭州等先进城市,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受理、审核、审批、拟定、送达、办结、表彰奖励时限,将经表彰事项的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为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6个简化为4个。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开展全市对标优化试点,市统计局组织审核,已于2021年6月底完成。三是完成定标文件。8月印发《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比优化实施方案》,指导各区统计局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完成事项对标优化工作。四是入驻市民之家。我局于9月1日正式入驻市民之家社会经济类窗口,提供了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编制了《市统计局窗口常见问题解答》,以满足企业群众需求,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事中公示,做好执法结果事后公开。规范执法文书,严格执法档案管理,推进“双随机”平台的应用,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依据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相关精神,制定了武汉市统计局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制定《2021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全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460家,首次实现15个区(包括开发区、功能区)执法检查全覆盖,主要统计指标执法检查全覆盖。市局直接查处5起统计违法行为,各区统计局立案18件,结案12件,统计执法震慑作用明显增强。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法治审核,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确保按照执法流程和时限要求,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三是扎实开展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对全市“四上”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督促指导各区对存在的问题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核查工作扎实到位,核查结果准确真实。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一是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全年市、区两级共开展9次“统计法进党校”,向1000余名领导干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利用重要节点组织宣传,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会同各区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统计普法宣讲活动,举办法治主题宣讲12次,“基层行”法治宣传活动97场次,制发统计普法宣传购物袋15000个。精心组织拍摄3部普法宣传系列短视频,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湖北统计、武汉统计微博微信公众号、全市统计内外网站及“四上”企业QQ群进行播放宣传。其中1部获评2021年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短视频奖二是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强化统计为民的服务理念,推动全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年共办理议提案3件,所有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和满意率100%。召开武汉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3场,向各大媒体通报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局新闻发言人现场就社会关注的经济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发布微博34条,微信53条。三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整体情况。市统计局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活动。2021年,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违法犯罪案件。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2022年重点做好的工作

2022局法治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心任务,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主线,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并重,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统计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和法治规范化建设,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提高我市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改革文件,组织好《选编》的再学习,确保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知悉掌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针对统计督察反馈问题,逐条落实整改,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再上新台阶。

二是积极做好“八五”统计普法规划。按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四个层面,分层推进,分类指导,提高普法教育的精准化。利用新媒体技术,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提高普法受众人次。把握时机开展统计普法活动,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履行职责,认真依法核查各种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对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实行“零容忍”。及时办理上级转办、督办、群众举报、专业核查移交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采取“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

四是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示内容。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规范案卷管理。组织法治业务培训和抽调人员参加执法活动,增强统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五是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根据上位法的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性统计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深入推进《武汉市统计管理办法》的修改调研工作,确保地方性统计法规能够充分体现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吸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规定。围绕统计中心工作,适时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全面规范统计行为。强化统计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管理,健全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履行对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进行法律审核的职责。继续组织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武汉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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