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工作指引的解读
近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1〕16号),为进一步规范武汉总部企业认定程序,加强总部企业政策兑现资金(以下简称政策兑现资金)的管理,市发改委制定《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总部经济的发展,提出要大力吸引和培育一批总部企业,根据市政府的要求,2021年市发改委研究起草了《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并以武政规〔2021〕16号正式印发实施。该文件明确了我市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奖励标准等内容,需要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认定流程和资金申领流程,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方便企业对政策的整体把握。
二、起草过程
按照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的思路,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工作指引》分别征求了各区、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门户网站征求了社会意见。
三、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分为总则、总部政策兑现、总部企业管理、资金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
各区是总部经济工作的主体,负责依据武政规〔2021〕16号和本工作指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总部企业认定及政策兑现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第二部分:总部政策兑现
总部企业认定和政策兑现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各区组织开展,原则上每年9月中旬前完成认定和政策兑现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各区年度总部企业认定情况、区级奖补资金计划及市级财政需兑现奖补资金的报告,开展复核工作并提出全市年度总部企业认定及市级奖补资金计划建议报市政府审定。
市政府审定后,各区负责将企业应获得的市、区奖补资金全额拨付至企业。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市级奖补资金纳入下一年度市级专项资金预算,市财政局负责将资金转移支付各区。
第三部分:总部企业管理
明确总部企业复核制度,满足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政策规定给予支持,连续两年复核不满足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各区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发展改革委。总部企业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报告,各区人民政府应视情提出处理意见,市发展改革委收到各区意见后应及时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第四部分:资金管理
主要明确了市、区发改部门和市、区财政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职能,及各类奖补资金的要求。
第五部分:附则
主要对总部经济新老政策的衔接、政策享受就高不重复原则以及文件有效期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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