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级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18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级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院前院内协同的急救管理和服务网络,全力打造青山城区“10分钟急救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青山区级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青山区级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0〕11号)、《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发〔2020〕9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通知》(武政办〔2021〕5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院前院内协同的急救管理和服务网络,全力打造青山城区“10分钟急救圈”,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明确定位、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事业,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区级急救中心,负责辖区内急救网络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立足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属性,科学谋划我区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建成具有青山特色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二)均衡布局、统筹一体。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中心(站)布局,形成布局均衡、统筹一体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投入和保障责任,建立长效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提高急救资源配置效率;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力争建成急救中心(站)布局完善、硬件配置领先的青山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人均院前医疗急救资源配置达到全市前列,急救半径和应急反应时间达到国家标准;优化急救人员培养、晋升机制,建立一支专业技能强、服务水平高、职业有发展的急救专业队伍;建立统筹一体,院前院内协同的急救管理和服务网络,全力打造青山城区“10分钟急救圈”。

(二)具体指标

1.急救站(点):由华润武钢总医院承办分别拟在钢都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一个钢都花园急救站和建设乡卫生院设置一个急救站;武汉市普仁医院在建设六路拟设置一个红钢城急救站,到2025年全区建成10个急救站。 

2.急救半径:急救站选址按照城市地区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

3.值班急救车数量:到2022年每5万人1辆,2025年达到每3万人1辆;负压型急救车数量:占全部救护车数量的20%以上,智能性救护车达到40%以上。

4.其他指标:“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0秒内接通率达到90%、3分钟内出车率达到90%;急救患者现场处置率100%、急救满足率达到95%。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

1.推进急救中心建设。将区急救中心独立设置,选址拟定区疾控中心(沿港路4号),建设独立运行的指挥型急救中心,人员编制10人以上,用地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指挥调度室不低于200平方米,车库不少于200平方米、洗消(消毒)间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标准化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辖区内院前急救资源实现“六统一”(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编办、区卫健局)

2.推进急救体系网络建设。建立覆盖区、街、村三级院前急救网络,一是网络急救站,由有条件的所在地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区急救中心负责驾驶员、担架员的配备;二是中心直属站,医护人员、驾驶员、担架员由中心直接配备。到2022年,全区按东西南北中地理区域建成不少于9个急救站点;三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村卫生室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设备。到2025年,全区建成10个急救站,多个村卫生室急救点,打造青山城区“10分钟急救圈”,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12分钟急救圈”,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的急救体系网络,实现急救站(点)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3.完善车辆装备配置。急救车辆及急救装备由急救中心按标准统一配置,每辆急救车上配备除颤监护仪、呼吸机、可视喉镜、吸痰器、心肺复苏机、多普勒胎心监护仪、便携式B超机等医疗专业设备,提高转运途中监护救治能力;合理配置救护车数量及种类,到2022年每5万人1辆,2025年达到每3万人1辆;负压型急救车数量:占全部救护车数量的20%以上,到2025年智能型救护车达到40%以上,至少配置2台洗消车;按省急救物资储备要求,中心及各站点建立急救物资储备库,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二)提升院前院内急救服务能力

1.实行急救转运分类化管理。明确界定院前医疗急救和非院前医疗急救的业务范围,建立分类转运机制,转诊转院、治愈好转、放弃治疗出院等非院前医疗急救不得占用院前医疗急救资源,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资源利用效率。院前医疗急救严格遵循急诊优先原则,对病情轻重缓急进行评估,合理调派急救资源,优先满足急危重症病人急救需求;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同时加强行业监管,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促进院前院内一体化服务。出台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车载设备、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标准,依托“120”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立整合平台,开放通讯接口,实现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共享;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医院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机制,通过院前急救远程指导促进关口前移,实现院前医疗急救—院内急诊—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救治无缝衔接,确保急危重症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3.推进重点人群专科化救治。依托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脑卒中中心)、区妇幼推进专科化急救网络建设,通过实时专科评估、优化转运路线、强化院内联动,使重点人群得到更加精准化的院前医疗急救和院内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三)建立稳定的院前医疗急救队伍

1.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配置。按照4-5名/辆的标准为值班救护车配备随车人员,包括院前急救医生、护士、担架员和驾驶员;合理确定行政管理人员、调度人员及其他辅助工勤人员数量;急救站配备专职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依托医疗机构建设的院前医疗急救站点,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可混岗使用;鼓励医疗机构一线临床医护人员到院前医疗急救部门定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化急救车驾驶员、担架员聘用机制,降低运行成本。(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畅通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建立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分级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岗位等级;建立独立的院前急救人员职称晋升考评体系,职称评定标准按照《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区域评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19〕12号)中“其他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执行,主要依据其工作实效开展职称评定;设有急救站的医疗机构,应在职称晋升等方面对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区卫健局)

3.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绩效分配制度。建立符合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特点的收入分配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优化绩效分配机制,重点向急救医师、护士、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4.完善院前急救人员培训机制。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依托区红十字会或三级医疗机构建立院前医疗急救培训基地,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急救培训;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院前急救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培体系,考评结果作为晋升主治医师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培训,提高在职人员院前医疗急救技能。(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加快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步伐

1.实现“120”指挥中心信息共享。加快建设“120”指挥信息系统,实现与各站点信息互联互通,为急救车统一配备GPS或北斗定位系统、车载监控信息系统,便于急救车统筹调配。(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实现“120”指挥中心和其他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建立“120”指挥中心与公安、消防、交通、应急等部门的信息交互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政府统筹协调应急救灾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卫健局)

3.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共享。统一各类车载医用设备信息存储和传输标准,加快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促进医疗机构与“120”指挥中心、急救车信息系统无缝对接;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院前医疗急救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青山区急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急救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由区卫健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保障职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出台配套措施和方案,共同推进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区卫健局要落实急救中心建设项目选址,并报区政府落实决策意见,区发改局负责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区委编办要落实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核定;区财政局要将院前急救机构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保障急救中心(站)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支出;区卫健局、区人资局和区财政局要积极开展急救中心“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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