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市民防办2022年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中共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市民防办2022年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市民防办2022 年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的通知


办属各单位,办机关各处室:

经办党委研究,现将《关于市民防办2022年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中共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委员会

关于市民防办2022年集中整治作风问题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纪委《关于2022年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纪发〔2022〕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我办开展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重点聚焦人防工程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着力打造精简规范的工程审批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扫除行业乱象,弘扬“拼、抢、实”作风,进一步推动民防系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整治重点

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围绕民防系统工作职能,整治突出问题:

(一)聚焦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中央支持湖北和武汉一揽子政策、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等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2、对学习贯彻走过场、做虚功,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过度留痕做表面文章,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监督检查。

(二)聚焦责任落实,坚决整治履责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1、着力纠正工作推诿,责任转嫁到基层、部分改革进展迟缓、部分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等问题。

2、着力纠正办机关职能部门掌握上级政策不准不透、群众办事不便捷、基层负担过重、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三)聚焦优化政务服务,坚决整治服务效能不优、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紧盯简政放权、“一窗通办”、惠企政策落实、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问题。

2、坚决纠正审批权限明放暗不放、审批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审批环节场外运行、办事清单大而化之、审批审查审核细则不公开、审批窗口“收发室”化等问题。

(四)聚焦保护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坚决整治破坏公平竞争、侵害企业利益问题

1、严肃查处垄断经营、失信违约、涉法涉诉等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坚决整治冷漠执法、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各自为政、多头执法。

(五)聚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整治“亲而不清”“清而不为”问题

1、加强对人防行政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人防设施租金减免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问题。  

2、加强对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要素环境不优等事项的监督,坚决整治以“清”为借口“清而不为”,流于形式“亲而不实”,服务企业“亲疏不一”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集中突破,深入开展整治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五清”行动。

(一)起底营商环境作风问题“清仓”。督促办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全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聚焦整治重点的五个方面问题,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措施逐一整改。重点对 2018 年以来涉及营商环境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大清仓、大起底,建立涉及营商环境问题动态清零机制。 

(二)拓宽监督渠道“清阻”。充分利用市长专线、城市留言板、“双评议”平台和行风连线等渠道,及时掌握群众反映情况。畅通举报渠道,在办机关纪委设立作风整治举报电话,运用集中式、日常式、专题式等监督方式,精准发现问题。

(三)开展专项整治“清障”。将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针对“新官不理旧账”、惠企惠商惠民政策获取难、招投标事项办理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难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清除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障碍。

(四)利用市场主体评价平台“清梗”。充分利用“双评议”平台,将涉及营商环境、窗口服务处室和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将市场评价、企业感受等作为评议重点,将群众满意率作为作风监督的重要内容,让作风评价最有发言权的人最有话语权。

(五)促进完善发展“清源”。建立营商环境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对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专题分析,促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效贯通。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办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办党委委员、副主任王高辉同志为组长,办属各单位、办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在机关党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机关纪委负责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工作实效。办属各单位、办机关各处室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协调,通力合作相互配合,精心组织安排,把“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成效,确保作风建设上层次有实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办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贯穿到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畅通监督渠道,扩大线索来源。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督导检查,保持沟通联系,及时汇报整治工作情况。对反馈问题整改行动迟缓、马虎应付、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市民防办2022 年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的通知


办属各单位,办机关各处室:

经办党委研究,现将《关于市民防办2022年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中共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委员会

关于市民防办2022年集中整治作风问题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纪委《关于2022年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纪发〔2022〕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我办开展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重点聚焦人防工程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着力打造精简规范的工程审批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扫除行业乱象,弘扬“拼、抢、实”作风,进一步推动民防系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整治重点

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围绕民防系统工作职能,整治突出问题:

(一)聚焦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中央支持湖北和武汉一揽子政策、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等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2、对学习贯彻走过场、做虚功,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过度留痕做表面文章,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监督检查。

(二)聚焦责任落实,坚决整治履责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1、着力纠正工作推诿,责任转嫁到基层、部分改革进展迟缓、部分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等问题。

2、着力纠正办机关职能部门掌握上级政策不准不透、群众办事不便捷、基层负担过重、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三)聚焦优化政务服务,坚决整治服务效能不优、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紧盯简政放权、“一窗通办”、惠企政策落实、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问题。

2、坚决纠正审批权限明放暗不放、审批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审批环节场外运行、办事清单大而化之、审批审查审核细则不公开、审批窗口“收发室”化等问题。

(四)聚焦保护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坚决整治破坏公平竞争、侵害企业利益问题

1、严肃查处垄断经营、失信违约、涉法涉诉等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坚决整治冷漠执法、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各自为政、多头执法。

(五)聚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整治“亲而不清”“清而不为”问题

1、加强对人防行政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人防设施租金减免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问题。  

2、加强对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要素环境不优等事项的监督,坚决整治以“清”为借口“清而不为”,流于形式“亲而不实”,服务企业“亲疏不一”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集中突破,深入开展整治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五清”行动。

(一)起底营商环境作风问题“清仓”。督促办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全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聚焦整治重点的五个方面问题,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措施逐一整改。重点对 2018 年以来涉及营商环境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大清仓、大起底,建立涉及营商环境问题动态清零机制。 

(二)拓宽监督渠道“清阻”。充分利用市长专线、城市留言板、“双评议”平台和行风连线等渠道,及时掌握群众反映情况。畅通举报渠道,在办机关纪委设立作风整治举报电话,运用集中式、日常式、专题式等监督方式,精准发现问题。

(三)开展专项整治“清障”。将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针对“新官不理旧账”、惠企惠商惠民政策获取难、招投标事项办理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难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清除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障碍。

(四)利用市场主体评价平台“清梗”。充分利用“双评议”平台,将涉及营商环境、窗口服务处室和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将市场评价、企业感受等作为评议重点,将群众满意率作为作风监督的重要内容,让作风评价最有发言权的人最有话语权。

(五)促进完善发展“清源”。建立营商环境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对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专题分析,促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效贯通。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办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办党委委员、副主任王高辉同志为组长,办属各单位、办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在机关党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机关纪委负责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工作实效。办属各单位、办机关各处室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协调,通力合作相互配合,精心组织安排,把“集中整治作风问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成效,确保作风建设上层次有实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办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贯穿到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畅通监督渠道,扩大线索来源。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督导检查,保持沟通联系,及时汇报整治工作情况。对反馈问题整改行动迟缓、马虎应付、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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