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江汉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300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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