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6
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9号)提出的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合,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依托职业学校广泛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要求,为推动我市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工作,决定在我市依托职业学校建设认定一批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现就做好2023年武汉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中等职业学校或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对照建设标准已完成建设任务。申报单位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认定依据

参照《武汉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

三、工作程序

1.自评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对照建设标准要求自我测评。经自评达到建设标准的单位,可填写《武汉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申报表》(附件2)。

2.区级初审。申报单位向所属区教育局递交申报材料,区教育局组织开展现场勘验,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报送市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3.市级认定。市教育局组织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并按程序公布通过认定的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

4.专项奖励。市教育局将于2024年对今年认定的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给予专项资金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工作纪律。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申报须客观、真实、准确,推荐和认定须严格把关、公平公正;申报、推荐、认定各环节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等相关规定。

2.材料上报。申报材料(含WORD版和盖有公章的PDF版)以学校名称+体验中心申报材料命名,于1030日前报送至邮箱:hu65608589@163.com

联系人:胡爱华,联系电话:65608589

附件:

1.武汉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2.武汉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申报表

                            

武汉市教育局

2023625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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