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7
五一”期间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处室: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强化作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过一个安全、文明、廉洁、愉快的节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明确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要求。非必要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家庭聚餐聚会等不得超过10人,喜事宴会等尽量缓办、简办,提倡不办。

二、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三、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节礼和购物卡。

四、严禁公款旅游、宴请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

五、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微信红包等电子礼券。

六、严禁发生酒后驾驶机动车、酗酒滋事、组织或参加赌博、违反疫情防控等公共管控的违法行为。

七、严格遵守离汉报备制度。原则上就地休假,非必要不离汉,确需离汉出行的,按要求报备,保持通讯畅通,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各处室要加强对处室人员的提醒、教育和管理,引导大家加强防控意识,增强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防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自觉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市统计局机关纪委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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