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公开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10月1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地方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组织起草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促进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及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

(3)负责协调联络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汉分支机构,开展对外金融交流。

(4)拟定促进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参与拟定市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主要区域发展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方案。

(5)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推动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

(6)依法依规开展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引导地方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7)配合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全市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8)对各区政府地方金融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区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9)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在职实有人数37人,其中:行政37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7,332.2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624.64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2021年追加纾困贷款贴息资金2,800万元,2020年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审计费用180万元,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237万元,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经费补助8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6,68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685.1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7,33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57万元,占本年支出1.3%;项目支出105,922.7万元,占本年支出9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332.2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624.64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2021年追加纾困贷款贴息资金28,000万元,2020年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审计费用180万元,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237万元,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经费补助8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332.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624.64万元,增长58.5 %。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2021年追加纾困贷款贴息资金2,800万元,2020年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审计费用180万元,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237万元,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经费补助8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332.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5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75.02万元;金融支出104,639.63;住房保障支出176.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0,382.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3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其中:基本支出1,409.57万元,项目支出105,922.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稳定金融管理工作经费:288.19万元,主要成效:1.我单位在武汉市等地积极开展”处非文艺骑兵“公益演出,共计28场;2.我单位加强防非宣传教育力度,深入社区、企业等地举办公益宣教活动共148场,印制并张贴海报、拉横幅累计7206张(条),发放宣传单、小礼品等累计242823份。发送公益宣传短信185万余人次;利用大中型广场LED屏、社区活动中心宣传屏、区老年大学宣传屏、辖区金融机构宣传屏等渠道,播放公益宣传片2.72万余次;结合《条例》重点内容,设计翻印《条例》解读宣传资料,印制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手册、海报,在社区基层着力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共计67万余人次;3.我办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线上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力度,在人民网、新华网等8个国家级网站,中国经济观察网、第一财经等20家行业媒体网站以及“这很武汉”、“武汉那些事儿”等20家武汉本地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等线上媒体上推送防非法治宣传稿件157余篇,组织线上“七进”活动10578次,累计覆盖 577893人次;2021年,在武汉电视台《生活全报道》、《武汉新闻》栏目投放处非宣传标语,在武汉经济广播电台制作播出处非专栏报道,在武汉新闻广播电台投放处非宣传口号。重点安排“两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点轮播投放。通过一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维权,时长为期309天;4.2021年1至12月全市本地新发非法集资案件22起,未发生辖内群众因异地涉非案件引起的重大维稳事件,未出现涉案金额过亿且人数超2000人以上大案、要案。非法集资风险态势总体平稳可控,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相较于2020年本地新发案件下降30%;5.全力支持我市汉口银行开展不良资产处置、增资扩股以及及上市有关工作,不断提升其资本实力和风险防控能力。2021年末全市法人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38%,较2020年末下降0.4个百分点;6.2021年以来,我市坚持以网贷机构退出为工作方向,加快网贷风险存量压降和机构清退。2021年4月所有在营机构全部停业退出,提前完成国家及省政府下达的P2P网贷机构清退工作。截止2021年11月底,完成机构退出的P2P网贷机构有22家存量未清零,涉及待偿余额为10.07亿元,投资人数8500人,对比2018年9月风险排查时的数据,待偿余额下降82.8%;投资者人数下降93.2%;7.2021年,本单位分别于6月、12月两次联合市教育局对市属高校组织“非法校园贷”风险摸排工作:11月5日,邀请中国银行自贸区分行的金融专家和长江日报财经院记者到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开展“防诈骗”“校园贷”金融安全防范知识专题讲座,向大学生普及金融安全知识: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所在辖区的学校周边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进行检查,以“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广告为重点内容,切实净化金融服务类广告市场。根据市教育局排查了解,截至目前,全市4所市属高校“非法校园贷”已全部清零。截至2021年末,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排查企业1550家(其中开业811家,无法联系257家、暂停营业130家),暂未发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企业和涉黑涉恶“非法校园贷”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市属15家主流媒体发布广告256775条次,未发现涉嫌违法“校园贷”广告。

金融发展专项经费项目287.05万元,主要成效:1.2021年我局完成《借势碳达峰,打造区域“绿色金融”中心》课题,2021年7月21日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资政建言》刊登;2.我局牵头制订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我局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金融机构、科技企业代表意见和建议,并四次征求相关部门及各区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研究审定后,于2021年6月22日正式印发;3.为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由金融局牵头完成《武汉市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4.我局于2021年3月22日举办“武汉企业上市辅导沙龙之中小企业培训专场”,2021年4月28日举办“2021武汉企业上市辅导股权激励和上市审核专场”,2021年5月27日举办“武汉企业上市辅导沙龙之医疗健康产业培训专场”,2021年6月28日举办“湖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暨车谷资本岛产业创新大赛启动仪式”,2021年6月24日举办“2021中国武汉创投峰会”,2021年9月28日举办“2021湖北高质量发展资本大会”。5.《借势碳达峰,打造区域“绿色金融”中心》课题由2021年7月21日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资政建言》刊登,市政协采纳。2021年6月2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进行宣传报道,并在相关媒体同步发布,社会反响良好。2021年4月22日,《武汉市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印发武办文【2021】23号文件,通知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5.我局采取积极举措推进落实省、市领导冲刺存贷款工作要求,一是抓重点机构。全面摸排全市银行年内贷款投放情况,实地走访12家重点银行机构,分类施策、逐日督导各银行年内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二是抓重点项目。坚持问题导向,一事一议,协调落实华夏银行、国开行关于城市更新等贷款投放条件。三是抓房地产信贷。会同人行努力向上争取按揭额度,11月起对我市安排专项额度,陆续解决了积压3个月以上的个贷投放问题。摸排全市房地产企业开发贷需求,“一楼一策”“一企一统筹”提出问题楼盘贷款解决工作措施。四是抓日报督办。从12月20日开始,对全市内资银行机构和非银机构存贷款增长情况实行每日报送、逐日督办。针对增长较慢、波动较大的机构,“一对一”沟通提示,督促其稳存量、提增量,为全市目标多做贡献。经过共同努力,全年贷款新增3,969.68亿元,有力支持了武汉经济发展融资需求;6.2021年末,我市人民币存款余额33,073.81亿元,较年初增加2,744.86亿元,同比增长10.9%;人民币贷款余额39,371亿元,同比增长11.68%;人民币存贷款整体同比增长11.2%;7.受疫情反复、监管新规政策以及车险综合改革等影响,在全国保费收入负增长(2021年降幅0.8%)的情况下,我市保险业积极转变运营模式,创新保险品种,实现了保费收入稳定增长的态势。2021年,我市保费收入839.18亿元,同比增长0.6%;8.通过2021年一系列工作,加强企业及市民对金融市场的认知,提升金融管理,金融防范水平,提升武汉市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为武汉市金融发展提升动力,有效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9.2021年6月24日举办了中国(武汉)创投峰会,本届峰会有600多位嘉宾参加;2020年因疫情原因未举办金博会及创投会,2019年我市举办了中国中部(湖北)创投会,有200余组省内外知名创业投资机构、近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全省科技系统和省直有关部门代表共计500多位嘉宾参加大会。

金融业务专项经费项目120.50万元,主要成效:1.2021年,通过线上和线下举办企业上市培训辅导沙龙共30期,与知名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围绕跨境兼并重组、科创板上市、公募REITS等一系列资本市场热点、焦点问题,共同举办了多场培训活动;2.我局梳理申报企业信息,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了166家企业为我市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183家企业为我市上市后备“银种子”企业,实现上市企业“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动态更新目标;3.我局共组织或参与开展银企对接活动14场,会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先后赴江岸区、江汉区、武昌区、洪山区、硚口区、汉阳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等区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为推动融资对接及政策宣传常态化,建立银行与街道包保服务机制,街道与银行联手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4.截至2021年3季度,3家投贷联动试点银行已与40家内外部投资公司开展合作,支持科创企业233户,较好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5.2021年,我市新增上市公司10家,完成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新增上市挂牌企业家数创历史新高,位居中部省会城市第一;过会待挂牌1家,在审企业14家,在辅企业30家;6.全市引进、新设区域总部型金融机构共6家。分别为:国金期货湖北分公司、大有期货武汉分公司、国融证券武汉分公司、信达证券湖北分公司、众诚保险湖北分公司、现代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7.本单位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挥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共监测企业486676家,督促各区对辖内风险企业开展动态摸排,共排查企业4703家次,出动人员4588人次,出动车辆1276台次,发现风险企业200家,开展行政处置企业156家,使金融业态风险防控成为常态化工作,年度风险抽查在150天以上;7.通过查阅工作总结资料,了解到2021年为武汉市完成投贷联动贷款余额31.43亿元,同比增长45.7%;对应投资总额61.45亿元,同比增长35.1%,年初设立目标值为20亿以上;8.全力支持我市汉口银行开展不良资产处置、增资扩股以及及上市有关工作,不断提升其资本实力和风险防控能力。2021年末全市法人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4%,较2020年末下降0.4个百分点。

信息系统建设经费项目205.12万元,主要成效:1.根据信息化设备更新需要,金融局已经完成台式机设备替换采购45台、笔记本替换更新6台、办公软件更新51套,主要更新内容包括办公软件、操作系统、版式软件及杀毒软件。全部完成信息化设备的更新,更新率为100.0%。2,各系统平台运行良好;

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项目8,523.82万元,主要成效:1.新增报辅企业奖励数量18家;2.新增报会企业奖励13家;3.新增上市企业奖励4家;4.新增新三板企业数量2家;5.新增2家四板挂牌企业;6.保险企业奖励完成1家;7.创新层奖励6家;8.2021年为武汉市完成直接融资额3,007.92亿元,相比去年同期上涨17.0%,达到增长超过5.0%的年度目标;9.2020年武汉市上市公司就业总人数为27.03万人,2021年武汉市上市公司就业总人数为28.03万人,总就业人数增加。

纾困贴息及融资担保政策补贴、风险补贴项目94,048.68万元,主要成效:1.我局落实市政府关于继续开展纾困贷款贴息工作的决策部署,印发《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贴息工作指引》,依托汉融通平台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发放和贴息工作,截至2021年12月末,汉融通平台已入驻银行26家、对接融资企业9.07万户,累计促成融资10.08万笔,融资总额2,253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31,533户;2.符合《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贴息工作指引》中相关政策的企业 ,在汉融通平台申报贴息。截至2021年12月末,通过汉融通发放纾困贷款1163.75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31533户,申请贴息6.12亿元,贴息率100.0%;3.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户数约5500家;4.2021年单户企业融资担保信贷金额为1000万元;5.根据《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贴息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三)点,2021年纾困贴息分两批申报,申报时间分别为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二季度,申报后,经过以下流程: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汉融通公示→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各区工作专班根据审计报告拔付贴息资金到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分发至市场主体银行账户→划拔至企业,以上过程在3个月内完成;6.截至2021年12月末,汉融通平台已入驻银行26家、对接融资企业9.07万户,累计促成融资10.08万笔,融资总额2253亿元,其中,2021年通过汉融通发放纾困贷款1163.75亿元;7.我局大力增加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数量,丰富机构主体类型。目前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的银行达21家、增长31.3%,实现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外资银行、村镇银行等五大类型银行的覆盖;融资担保机构达9家,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力军作用的同时,还积极鼓励推动民营、国有商业融资担保机构参与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 9家合作融资担保机构中有2家国有商业融资担保机构、3家民营融资担保机构。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市各融资担保机构共完成了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29107笔、金额达83.85亿元;8.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末,全市普惠小微同比增长28.6%,高于各项贷款18.2%。11月,全市金融机构新发放人民币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2%,比2020年末低0.01%,比2019年末低0.7%,有效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9.我市各融资担保机构共完成了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29107笔、金额达83.85亿元,年化担保费率均在1.0%以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差异原因为:金融局信息系统建设全年预算2,315,541.80元,已执行1,689,963元,余625,578.80元为武汉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项目需结转到下一年按合同约定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13万元,支出决算为5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5.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5.02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追加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5.金融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9,797.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3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追加企业贴息力度。

6.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9.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9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国内外情况非稳定状态,按市财政经费统一安排压减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8.0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0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经费年初无预算,年中调整增加了车辆购置费预算18万,购置车辆及上牌,实际支出18.04万元。本年度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比年初预算减少3.4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新购置车辆为电动车且新车故障率低,故运行成本较低。主要用于车辆日常养护、路桥、保险等,其中:燃料费2万元;保险费1.19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比年初预算减少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招待持公函来我单位考察、交流人员的餐费。

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21万元,主要用于外省来汉调研的接待工作2批次16人次(其中:陪同5人次)。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增加20.43万元,增长2,55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23万元,2020年没由此项开支,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73.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出国经费政策性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新一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92.52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34.8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根据合同进度支付,因此存在跨年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5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4.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7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61.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103,47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7%。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金融工作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增强金融资源聚集效应为重点,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主线,紧密围绕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07,332.27万元,评价情况来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金融工作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增强金融资源聚集效应为重点,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主线,紧密围绕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经综合评价和分析,2021年度我局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6个一级项目。

1.稳定金融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金额为288.19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88.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信访指挥调度;二是开展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等领域风险排查与分类处置;三是非法集资及金融风险知识的宣传;四是推进P2P网贷机构全面清退后的处置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陈案处置工作力度还需加强。受疫情影响,我市非法集资案件办理、资产处置等工作进展不及预期,陈案化解仍需提质加速,陈案销号距离目标要求仍有差距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P2P存量压降任务仍然艰巨。由于对还未引爆、尚未立案的高风险网贷机构缺乏针对性手段,且因出险机构人员未控制,重点机构资金流向未监测,恶意逃废债行为未受惩戒等原因,P2P存量压降任务依然艰巨。三是信访维稳压力较为突出。由于非法集资、P2P等涉众金融群体涉及人数多、处置难度大,其主要诉求均涉法涉诉,且案件办理、资产处置必须严格司法流程,耗时较长、资金兑付比例较低(全国平均不到20.0%),难以满足群体诉求,信访维稳压力突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议推动成立资产处置工作组,加快资产处置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推进“三清一建”(风险底数清、任务目标清、责任单位清,建立长效机制)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涉稳风险快速处置能力,妥善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二是继续推进“双降”工作。进一步争取市委政法委的支持指导,持续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双降”工作。积极推动公、检、法等部门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速度,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对非法集资案件快侦,快审,快判,快处置。特别要加强推动资产处置进度,加快案件销号进一步推动消化全市非法集资存量案件,控制新发案件数量。确保我市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陈案积案数低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2.金融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287.05万元,实际支出287.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组织金融机构进行创新、发展、监管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和会议、金融宣传工作。总结十三五发展规划期间所取得的经济成果及疫后经济重振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金融支持取得的成绩,组织金融成果展;与国家权威金融媒体进行战略合作,扩大武汉金融发展的影响力;深入推进武汉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开展“国家科技金融中心建设”的课题研究;筹备武汉金博会暨创投大会,积极参加湖北金博会、北京金博会等金融行业高端展会;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加大对科技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及市民对金融市场的认知,提升金融管理,金融防范水平,提升武汉市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为武汉市金融发展提升动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能展开;二是经济效益指标没有完全达到预期,保费收入增长与年初目标相差较大,主要因为受疫情反复、监管新规政策以及车险综合改革等影响,全国保费收入负增长(2021年保费收入较2020年下降0.8%)。我市保险业积极转变运营模式,创新保险品种,实现了保费收入稳定增长的态势,增长为0.6%,未能达到年初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设定绩效指标时要充分考虑到政策环境及市场环境的变动影响因素,尽量设置不受影响的绩效指标,以便能更全面的体现工作情况。

3.金融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120.50万元,实际支出120.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金融业务专项经费项目分别为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并通过“汉融通”平台实施精准的一对一金融服务;开展上市辅导沙龙活动;对“金种子企业”进行培育通过评审认定达到100家,并实施梯次发展计划培育“银种子企业”实现梯队建设;对地方各类金融业务进行风险防控,规范金融行为,促健康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活动时由于疫情日常防控需要,部分线下活动规模受到影响;二是引进金融机构:主要金融机构均已在武汉成立分支机构,新引进的难度较大,潜力以及未来招引的空间较小,因此2021年主要引进证券、期货、保险等类型金融机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绩效管理要求,紧密跟踪资本市场的政策形势变化,加强企业调研走访,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上市工作进展和安排,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合理预估企业股改、辅导备案、上市、融资、新三板挂牌的完成情况,为设计的指标选择合适的指标值,认真研究、分析、归纳、精准提炼绩效指标名称,逐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与绩效统筹管理。预算执行中因政策等原因确需调整时,应与绩效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力争较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

4.信息系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金额为205.1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05.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经济的代表,在创造更加普惠的金融需求,形成对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是金融领域供给侧改革的新动力。金融业态已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互联网金融的融资规模和交易规模、涉及交易多方主体的规模都在不断的扩大,需进一步细化金融业态,将金融业态覆盖面逐步扩展。二是加快“武汉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建设和逐步完善“武汉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汉融通)及“武汉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功能,通过基于业务服务的大数据基础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培育和挖掘满足国内金融领域应用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逐步完善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确保优质而高效地处理办公事务和业务信息,实现对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改善工作环境。四是本项目建设围绕金融监管面临的“发现难、研判难、决策难、控制难、处置难”等问题,以问题导向,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发现风险、评估风险、固化证据、判断趋势、及时干预和联合打击六大目标。推动地方金融治理由传统被动监管、粗放监管、突发式应对向主动监管、精准监管和协同监管模式转变,切实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压减调整时未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导致预算调整率较大;二是根据相关资料核实,本项目年初预算268.35万元,因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财政要求对一般性支出及项目经费非刚性支出进行压减,年中因压减而调整减少预算63.23万元,调整后预算为205.1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3.6%。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与绩效统筹管理。预算执行中因政策等原因确需调整时,应与绩效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力争较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

5.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8,523.82万元,实际支出8,523.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项目为促进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及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的通知》及《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进一步优化我市企业上市、挂牌政策环境,提高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并进行资本运作、直接融资的积极性;加大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引进力度,让更多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武汉,支持武汉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推动招商引资“一号工程”进程,对相关企业进行补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调整时未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导致预算调整率较大,根据相关资料核实,2021年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7,739.62万元,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年中增加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经费补助及政策性融资担保奖补跟踪审计费而调整增加预算818万元,年终指标收回33.8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8,523.8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0.1%;二是产出绩效目标没有完全达到预期,根据对比分析,本项目年度预算绩效产出数量指标中设定保险企业奖励完成率,实际未完成,产出数量指标未完全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奖励资金实施细则,明确奖励的时间范围、审批流程等,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提高政策实施的操作性、明确性、规范性,企业可按照政策实施细则规范申请奖励,有效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与绩效统筹管理。预算执行中因政策等原因确需调整时,应与绩效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力争较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

6.纾困贴息及融资担保政策补贴、风险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94,048.68万元,实际支出94,048.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着力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实现稳定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办文〔2020〕6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政办〔2020〕18号,以下简称《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6号,以下简称《意见》),按《办法》和《意见》有序推进工作,根据《办法》的规定,财政贴息时间跨度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底;以及根据《关于完善我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的意见》(武财金〔2020〕171号)、《武汉市新型政银担合作财政政策工作指引》(武财金〔2020〕426号)精神,填补我市融资担保有关风险补偿、业务补贴、正向激励三个方面的政策空白,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落实风险补偿、业务补贴、正向激励三位一体财政政策,打造良性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引导机制。为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6号),从多个方面强化了政策支持力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填报不够规范。该项目年中按照工作量追加了预算,但并未重新设定绩效目标和编制绩效指标;二是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合理。绩效指标未结合绩效目标进行编制。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使之能更加贴合项目主要内容,反映实际工作情况;年初预算与绩效目标保持一致,年中加强绩效目标的监控管理,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加强绩效评价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在上年度将绩效自评结果和整改要求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及业务科室,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  

加强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


第四部分  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重点”,出台政策推动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推动制订《武汉市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创新、金融生态四个维度,明确2025年金融业发展目标,强化优势、补齐短板,形成工作举措。同时,聚焦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从金融机构集聚壮大、科技小微信贷、资本市场发展、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三个配套文件。

二、盯住“热点”,深入推进科技金融改革

推动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深入推进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试点,截至2021年3季度,3家投贷联动试点银行已与40家内外部投资公司开展合作,支持科创企业233户,投贷联动贷款余额31.43亿元,同比增长45.7%;对应投资总额61.45亿元,同比增长35.1%。积极与中国人民银行沟通汇报,争取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落户武汉,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赋能加力,试点申报方案已经省政府报国务院。在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开展的科技金融试点终期评估中,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通过验收。目前,已启动下一阶段全国科创金融试点的争取工作。

三、构筑“高点”,因区制宜打造金融集聚区

支持各区依托自身优势,强化战略规划,推动形成特色金融亮点区块。通过市领导帮包推进,市、区两级组建工作专班,支持江汉区加快武汉金融城建设,打造“一街一城”产业格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依托科创企业、科技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光谷国际创投集聚区,建设中部风投创投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阳区划出重点区块,加快发展车谷资本岛、武汉基金产业基地等特色基金业园区。江岸区紧紧围绕“三中心一基地”规划,将楼宇经济作为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重点打造中部金融保险中心。武昌区着力打造以中南路、中北路为主轴的华中金融城,同时,拓展环洪山体育馆商务金融楼宇群片区,形成“一轴一片”核心板块。

四、抓住“节点”,金融核心指标稳定增长

在2020年存贷款高基数的背景下,我市全面摸排各银行贷款投放情况,加大存贷款组织力度;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各区收官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银行大额信贷投放,一事一议、协调推动;关键时间节点,要求银行按日报送数据、按日调度、一对一督导。12月底,全市本外币贷款首次突破4万亿大关,达到40825.4亿元,同比增长11.3%。尤其12月贷款新增近800亿元,创历年之最。三季度末,科技型企业贷款、绿色贷款分别同比增长16.2%、18.7%,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1月底,普惠小微贷款、信用贷款、制造业贷款、中长期贷款同比分别增长28.6%、20.8%、16.5%、12.0%,分别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7.5个、9.7个、5.4个和0.9个百分点。

五、打造“支点”,推动在汉金融机构质优量增

全力支持汉口银行推进完成增资扩股、不良资产处置,目前该行正加快推进上市申报工作。支持天风证券扩充资本,81.8亿元规模非公开发行已全面完成。支持武汉金控集团通过并购相关金融机构等方式提升旗下金融业资产规模,尽快满足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要求,申请并实现持牌经营。将金融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持续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落户。集友银行武汉分行筹备申请已经湖北银保监局审查通过,正在中国银保监会履行审核流程。引进众诚保险、现代财产保险等6家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合众人寿700亿保险资金托管账户已迁至武汉。

六、突出“亮点”,以上市为核心扩大直接融资

全年新增10家上市公司,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91家,新增上市挂牌企业家数创历史新高,位居中部省会城市第一。筛选评定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166家、“银种子”183家。2021年末,我市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51家,较年初增加18家,管理基金净值总规模达2010亿元,较年初增加406亿元。全市直接融资额3008亿元,增长16.6%。成功举办2021中国(武汉)创投峰会、湖北高质量发展资本大会等大型活动。

七、攻克“难点”,持续开展惠企纾困工作

加大银企对接和平台搭建力度,推动在汉金融机构从“质”和“量”两个维度提升对我市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成立武汉市首贷服务中心,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全年190家困难企业经信用培植成功,共获贷9.97亿元。加快完善“汉融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12月末,“汉融通”平台入驻银行26家、对接融资企业9.07万户,累计促成融资10.08万笔、2253亿元,累计拨付纾困贷款贴息资金15.4亿元。其中,发放纾困贷款1163.75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31533户,申请贴息6.12亿元。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建设,出台《武汉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对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风险分担、保费补贴、正向激励”三位一体政策支持,11月底,全市新型政银担已完成28038笔,合计金额82.23亿元。不断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合作覆盖面和规模,将纳入体系内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0%以下。在该体系框架下,积极配合省再担保集团创新政策性融资担保项目产品,“再担园区贷”个性化产品先后在武昌区、汉阳区、黄陂区实现项目落地。

八、摸清“盲点”,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在省金融局加强监管、收紧准入的态势下,我局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全年新设湖北省长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工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省金融局报送了湖北金信典当有限公司、武汉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设材料,指导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商业保理公司,指导武汉车都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等,引入优质市场主体,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对全市113家小贷公司开展分类评级、对94家典当行开展年审评级工作。开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分支机构清理规范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做好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的痛点、难点,指导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清理地方金融组织工商登记情况。对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及退出提出适应性要求。建立地方金融组织统计月报制度和报送体系。

九、守住“风险点”,扎实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处置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决做好凯迪生态、武汉金凰等重点企业风险处置。认真履行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工作职能,积极发挥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作用,目前共监测企业48.67万家,督促各区对辖内风险企业开展动态摸排,共排查企业4703家次,出动人员4588人次,出动车辆1276台次,发现风险企业200家,开展行政处置企业156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举行湖北省暨武汉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渠道开展防非宣传,覆盖人群超过345万人次。加快推动非法集资陈案风险化解,省下达我市2016年以来非法集资陈案573件,截至12月底,已销号428件,1-12月本地新发非法集资案件22件,超额完成省下达“双降”工作任务。常态化接访涉众金融风险重点群体558人次,赴现场调度处置73次,办理各类信访投诉411件,及时通报案情,加强政策宣讲,维护群体稳定。全力清退P2P网贷机构,2021年内新增9家P2P网贷平台处置完毕,其中7家存量业务清零, 2家立案,剩余存量业务未清零机构6家,待偿余额6.42亿元,涉及投资人数5820人。对比2021年初数据,未清零机构数下降60.0%,待偿余额下降33.6%,投资人数下降 28.5%,实现机构数、待偿余额、投资人数“三降”。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 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 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附件

一、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绩效评价报告

1、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金融工作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增强金融资源聚集效应为重点,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主线,紧密围绕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经综合评价和分析,2021年度我局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80,382.83万元,调整后预算107,332.27万元,实际执行107,332.27万元,调整后预算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1)三公经费变动数指标异常,是因为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我单位车辆还挂靠在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将车辆调拨我局管理,因此在2021年年初预算中未编制相关预算。我局在2021年调整预算中增加了车辆购置费预算。

(2)2021年初预算80,382.83万元,调整后预算107,332.27 万元,主要是纾困贴息项目增加28,000.00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07,332.27 -80,382.83)/80,382.83=33.53%。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指标体系设定的科学性、全面性还需要进一步的提炼。有的绩效指标指向不清、量化不够、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有的指标缺乏可依据的分析测评,有的指标较难准确定义评价对象,指标完成值难以定性定量,降低了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2、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支出结构不够优化。编制预算时没有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存在资金内部调剂使用的情况,年初预算与实际存在一定偏差。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结合本年度预算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项目的实施内容、工作任务等进行梳理,细化绩效目标。解决绩效目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预算资金量的对应性与匹配性不够等问题,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2)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加强对相关处室或二级单位经费需求的论证,细化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2、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整体立项批复情况和年度绩效目标

(1)部门整体预算批复

武汉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批复》,结合部门实际,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审核批复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

(2)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目标1:拟定促进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及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协调联络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汉分支机构,开展对外金融交流。

目标2: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推动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

目标3:依法依规开展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引导地方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二)部门整体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依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文件),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的通知(武财绩[2021]54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组织过程:组织绩效自评小组成员学习相关政策依据,对绩效自评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熟悉了解整体及项目绩效自评指标的含义,明确绩效自评工作目标、要求以及进行具体分工后搜集相关资料开展绩效自评。

分析自评:此次分析自评以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为基础,根据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等原则,结合项目决算数据,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对项目本年实际的产出和效益进行分析,比较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80,382.83万元,调整后预算107,332.27万元,实际执行107,332.27万元,调整后预算执行率为100%,预算执行良好。

2、绩效产出和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① 在职人员控制率目标≤100%,2021年部门实际在职人员数37人,编制人数37人,实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② “三公经费”变动率目标≤0,本年“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为21.44万元,上年“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为0.8万元,实际“三公经费”变动数为20.64万元;编制2021年预算时,我单位车辆还挂靠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办公厅将车辆正式调拨我局管理,因此在2021年年初预算中未编制相关预算。我局在2021年调整预算中增加了车辆购置费预算。

③ 重点支出安排率目标≥80%,2021年重点项目支出94,323万元,项目总支出105,922.70万元,实际重点支出安排率89.05%;

④ 投贷联动贷款余额目标28亿元,2021年实际完成投贷联动贷款余额31.43亿元;

⑤ 投贷联动对应投资总额目标45亿元,2021年实际完成投贷联动对应投资总额61.45亿元;

⑥ 全市本外币贷款总额目标3.8万亿元,2021年实际完成全市本外币贷款总额4.08万亿元;

⑦ 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目标340家,2021年实际私募基金管理人351家;

质量指标:

⑧ 调整预算完成率目标≤100%,2021年部门调整后预算107,332.27万元,调整后预算107,332.27万元,调整预算完成率为100%;

⑨ “三公经费”控制率目标≤100%,2021年“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为21.44万元,预算数为26.27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控制率81.63%;

⑩ 固定资产利用率目标100%,2021年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398.32万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398.32万元,实际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⑪ 投贷联动贷款同比增长目标40%,2021年实际已完投贷联动贷款同比增长率45.71%;

⑫ 投贷联动对应投资同比增长率目标30%,2021年实际已完成投贷联动对应投资同比增长率35.05%;

⑬ 全市本外币贷款同比增长率目标8%,2021年实际全市本外币贷款同比增长率为11.31%;

⑭ 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率目标25%,2021年已完成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率28.57%;

⑮ 信用贷款同比增长率目标15%,2021年已完成信用贷款同比增长率20.81%;

⑯ 制造业贷款同比增长率目标10%,2021年已完成制造业贷款同比增长率16.50%;

⑰ 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率目标8%,2021年已完成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率11.96%;

成本控制指标:

⑱ 预算调整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目标≤±10%,年初预算80,382.83万元,调整后预算107,332.27 万元,2021年实际预算调整率(107,332.27 -80,382.83)/80,382.83=33.53%;

完成时效指标:

⑲ 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目标100%,2021年工作任务均在预算年度内完成;

(2)效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

① 结转结余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目标≤1%,2021年结转结余总额0万元,2021年实际结转结余率0%;

社会效益指标:

② 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目标通过验收,2021年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开展的科技金融试点终期评估中,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通过验收。目前,已启动下一阶段全国科创金融试点的争取工作;

③ 打造“一街一城”产业格局目标取得成效,2021年通过市领导帮包推进,市、区两级组建工作专班,支持江汉区加快武汉金融城建设,打造“一街一城”产业格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依托科创企业、科技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光谷国 际创投集聚区,建设中部风投创投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阳区划出重点区块,加快发展车谷资本岛、武汉基金产业基地等特色基金业园区。江岸区紧紧围绕“三中心一基地”规划,将楼宇经济作为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重点打造中部金融保险中心。武昌区着力打造以中南路、中北路为主轴的华中金融城,同时,拓展环洪山体育馆商务金融楼宇群片区,形成“一轴一片”核心板块。

④ 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落户目标持续吸引,2021年将金融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持续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落户。集友银行武汉分行筹备申请已经湖北银保监局审查通过,正在中国银保监会履行审核流程。引进众诚保险、现代财产保险等6家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合众人寿700亿保险资金托管账户已迁至武汉。

⑤ 成立武汉市首贷服务中心目标成立,2021年在省金融局加强监管、收紧准入的态势下,我局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全年新设湖北省长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工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省金融局报送了湖北金信典当有限公司、武汉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设材料,指导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商业保理公司,指导武汉车都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等,引入优质市场主体,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可持续影响指标:

⑥ 推进企业上市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目标持续推进,2021年我市金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和金融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锚定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总体定位,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大力推动普惠、科技、绿色等金融创新,着力引进金融机构,鼎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持续推进企业上市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构建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和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积极贡献力量。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 服务企业的满意程度目标95%,2021年完成服务企业的满意目标任务;

② 内部职工的满意程度目标95%,2021年完成内部职工的满意目标任务。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在上年度将绩效自评结果和整改要求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及业务科室,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  

加强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

(五)其他佐证材料

二、2021年度稳定金融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稳定金融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1、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稳定金融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年初设定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等目标值。其中:产出指标7项,包括产出数量指标4项,产出质量指标3项;效益指标3项,包含社会效益指标2项、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通过对比分析,本项目执行率为100%,年度内上述指标均已完成。本项目支出管理及绩效总体情况为优,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金额为288.19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88.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等均已完成,且完成情况较好。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无指标未达到预期。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陈案处置工作力度还需加强。受疫情影响,我市非法集资案件办理、资产处置等工作进展不及预期,陈案化解仍需提质加速,陈案销号距离目标要求仍有差距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P2P存量压降任务仍然艰巨。由于对还未引爆、尚未立案的高风险网贷机构缺乏针对性手段,且因出险机构人员未控制,重点机构资金流向未监测,恶意逃废债行为未受惩戒等原因,P2P存量压降任务依然艰巨。

3.信访维稳压力较为突出。由于非法集资、P2P等涉众金融群体涉及人数多、处置难度大,其主要诉求均涉法涉诉,且案件办理、资产处置必须严格司法流程,耗时较长、资金兑付比例较低(全国平均不到20%),难以满足群体诉求,信访维稳压力突出。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议推动成立资产处置工作组,加快资产处置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推进“三清一建”(风险底数清、任务目标清、责任单位清,建立长效机制)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涉稳风险快速处置能力,妥善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

2.继续推进“双降”工作。进一步争取市委政法委的支持指导,持续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双降”工作。积极推动公、检、法等部门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速度,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对非法集资案件快侦,快审,快判,快处置。特别要加强推动资产处置进度,加快案件销号进一步推动消化全市非法集资存量案件,控制新发案件数量。确保我市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陈案积案数低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2、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稳定金融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系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项目,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加强对金融风险活动的控制与处置力度,已成立实体办公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长,4位市委常委担任副指挥长,下设指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指挥部办公室,由金融局负责综合工作。发挥武汉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作用,按照年初全面排查、季度重点排查、月度定向排查的工作步骤,不断梳理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方案予以执行。努力稳妥化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加大处非宣传教育力度,线下、线上宣教并重,提升群众金融风险意识;推动完成P2P网贷机构全面清退后的后续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金额为288.19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88.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本项目主要用于防范、化解和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而进行的维稳会议、培训,推进改善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全市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提升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加强对全市金融秩序的整顿与规范,展示、宣传我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成果,树立我市金融业发展良好形象等相关支出。其具体实施内容为:

(1)信访指挥调度;

(2)开展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等领域风险排查与分类处置;

(3)非法集资及金融风险知识的宣传;

(4)推进P2P网贷机构全面清退后的处置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工作监控工作的通知 【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的工作内容与要求,通过自评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汲取不足并及时修正与改进,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目标评价法,即以年初设定的计划目标值为标准,对年末实际完成目标任务值进行评价打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执行率情况

预算执行率目标值≥100%,设定分值为20分。

稳定金融管理工作经费项目2021年度调整后预算资金288.1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88.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得分20分。

2.产出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为56分,综合评价得分为56分。

(1)数量指标

①“处非文艺骑兵”公益演出场次:年度目标值为16场,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在武汉市等地积极开展”处非文艺骑兵“公益演出,共计28场。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②处非公众宣教工程”公益讲座场数:年度目标值为举行“处非公众宣教工程”公益讲座100场以上,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加强防非宣传教育力度,深入社区、企业等地举办公益宣教活动共148场,印制并张贴海报、拉横幅累计7206张(条),发放宣传单、小礼品等累计242823份。发送公益宣传短信185万余人次;利用大中型广场LED屏、社区活动中心宣传屏、区老年大学宣传屏、辖区金融机构宣传屏等渠道,播放公益宣传片2.72万余次;结合《条例》重点内容,设计翻印《条例》解读宣传资料,印制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手册、海报,在社区基层着力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共计67万余人次。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③线上系列宣传(网站、公众号、微信、官方APP等)次数:年度目标值为100次以上,设定分值为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度,我办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线上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力度,在人民网、新华网等8个国家级网站,中国经济观察网、第一财经等20家行业媒体网站以及“这很武汉”、“武汉那些事儿”等20家武汉本地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等线上媒体上推送防非法治宣传稿件157余篇,组织线上“七进”活动10578次,累计覆盖 577893人次。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④电视和广播电台宣传时长:年度目标值为电视和广播电台宣传投放达200天以上,设定分值为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在武汉电视台《生活全报道》、《武汉新闻》栏目投放处非宣传标语,在武汉经济广播电台制作播出处非专栏报道,在武汉新闻广播电台投放处非宣传口号。重点安排“两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点轮播投放。通过一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维权,时长为期309天。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2)质量指标

①本地非法集资新发案率同期比:年度目标值为本地非法集资新发案件下降30%,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本地新发非法集资案件22起,未发生辖内群众因异地涉非案件引起的重大维稳事件,未出现涉案金额过亿且人数超2000人以上大案、要案。非法集资风险态势总体平稳可控,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相较于2020年本地新发案件下降30%。完成目标值,得8分。

② 本地非法集资积案化解率同期比:年度目标值为本地非法集资陈案化解率提高50%,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中央巡视反馈湖北省涉及我市的非法集资案件共573件,截止目前已销号425件,销号进度74%;省下达2020年底陈案185件,目前已销号88件,销号进度48%;督促协调各区及司法部门对2017年以前立案非法集资案件全部审结,对2018年前审结陈案全部销号,圆满完成省下达非法集资“双降”任务,相较于2020年化解省里认定陈案提高88%。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③地方法人银行不良贷款率:年度目标值为低于省目标,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全力支持我市汉口银行开展不良资产处置、增资扩股以及及上市有关工作,不断提升其资本实力和风险防控能力。2021年末全市法人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38%,较2020年末下降0.4个百分点。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2.效益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为24分,综合评价得分为24分。

(1)社会效益指标

①P2P网贷机构处置方案:年度目标值为P2P网贷机构全面清退,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以来,我市坚持以网贷机构退出为工作方向,加快网贷风险存量压降和机构清退。2021年4月所有在营机构全部停业退出,提前完成国家及省政府下达的P2P网贷机构清退工作。截止2021年11月底,完成机构退出的P2P网贷机构有22家存量未清零,涉及待偿余额为10.07亿元,投资人数8500人,对比2018年9月风险排查时的数据,待偿余额下降82.81%;投资者人数下降93.19%。业务总规模、投资人数大幅压降。总体完成目标值,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

②“非法校园贷” 风险处置方案:年度目标值为“非法校园贷” 风险低于5%,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本单位分别于6月、12月两次联合市教育局对市属高校组织“非法校园贷”风险摸排工作:11月5日,邀请中国银行自贸区分行的金融专家和长江日报财经院记者到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开展“防诈骗”“校园贷”金融安全防范知识专题讲座,向大学生普及金融安全知识: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所在辖区的学校周边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进行检查,以“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广告为重点内容,切实净化金融服务类广告市场。根据市教育局排查了解,截至目前,全市4所市属高校“非法校园贷”已全部清零。截至2021年末,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排查企业1550家(其中开业811家,无法联系257家、暂停营业130家),暂未发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企业和涉黑涉恶“非法校园贷”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市属15家主流媒体发布广告256775条次,未发现涉嫌违法“校园贷”广告。总体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群众满意度:年度目标值为服务对象得满意率达95%,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服务对象总体上满意。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拟继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和完善该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同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五)其他佐证材料

稳定金融管理工作经费自评表。

三、2021年度金融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1、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金融发展专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年初设定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目标值。其中:产出指标4项,包括数量指标3项、时效指标1项;效益指标7项,包括经济效益指标4项、社会效益指标3项。通过对比分析,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2021年度较好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整体绩效总体较好,自评得分85.3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287.05万元,实际支出287.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完成情况较好。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部分数量指标未完全达到预期。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能展开

2.经济效益指标没有完全达到预期

保费收入增长与年初目标相差较大,主要因为受疫情反复、监管新规政策以及车险综合改革等影响,全国保费收入负增长(2021年保费收入较2020年下降0.79%)。我市保险业积极转变运营模式,创新保险品种,实现了保费收入稳定增长的态势,增长为0.63%,未能达到年初目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设定绩效指标时要充分考虑到政策环境及市场环境的变动影响因素,尽量设置不受影响的绩效指标,以便能更全面的体现工作情况。

2、佐证资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金融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系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项目,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组织金融机构进行创新、发展、监管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和会议、金融宣传工作。总结十三五发展规划期间所取得的经济成果及疫后经济重振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金融支持取得的成绩,组织金融成果展;与国家权威金融媒体进行战略合作,扩大武汉金融发展的影响力;深入推进武汉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开展“国家科技金融中心建设”的课题研究;筹备武汉金博会暨创投大会,积极参加湖北金博会、北京金博会等金融行业高端展会;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加大对科技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及市民对金融市场的认知,提升金融管理,金融防范水平,提升武汉市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为武汉市金融发展提升动力。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287.05万元,实际支出287.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武汉金融改革创新促进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组织武汉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培训班、组织融资风险监管培训班、组织防范处理非法集资培训班;中国武汉金博会暨创投大会策划、组织、执行;武汉金融成果展览活动策划、组织、执行;参加武汉金博会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与金融业权威报刊《金融时报》开展战略合作;武汉电视台金融大讲堂活动、金融发展课题相关规划;“科技金融中心建设”课题研究;武汉金融发展报告(2020)编制;武汉汽车金融发展课题研究;金融业相关宣传资料印制、第三方服务等。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的工作内容与要求,本次自评工作依据有关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而展开。通过自评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汲取不足并为及时修正与改进,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目标评价法,即以年初设定的计划目标值为标准,对年末实际完成目标任务值进行评价打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执行率情况

预算执行率目标值≥100%,设定分值为20分。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287.05万元,实际支出287.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得分20分。

2. 产出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30分,综合评价得分23.33分。

(1)数量指标

①金融大讲堂:年度目标值为24期,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因疫情原因,实际完成4期,未完成目标值,该指标实际得分为0.83分。

②课题研究成果个数:年度目标值为3个,设定分值10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我局完成《借势碳达峰,打造区域“绿色金融”中心》课题,2021年7月21日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资政建言》刊登。

我局牵头制订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我局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金融机构、科技企业代表意见和建议,并四次征求相关部门及各区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研究审定后,于2021年6月22日正式印发。

为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由金融局牵头完成《武汉市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

该项完成年初目标值,实际得分为10分。

③金融各类专题培训场次:年度目标值为8场,设定分值10分。

实际完成情况:我局于2021年3月22日举办“武汉企业上市辅导沙龙之中小企业培训专场”,2021年4月28日举办“2021武汉企业上市辅导股权激励和上市审核专场”,2021年5月27日举办“武汉企业上市辅导沙龙之医疗健康产业培训专场”,2021年6月28日举办“湖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暨车谷资本岛产业创新大赛启动仪式”,2021年6月24日举办“2021中国武汉创投峰会”,2021年9月28日举办“2021湖北高质量发展资本大会”。2021年实际完成金融各类专题培训场次6场,未完成目标值,该指标最终得分7.5分。

(2)质量指标

①研究成果政府采纳率:年度目标值为≥60%,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借势碳达峰,打造区域“绿色金融”中心》课题由2021年7月21日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资政建言》刊登,市政协采纳。

2021年6月2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进行宣传报道,并在相关媒体同步发布,社会反响良好。

2021年4月22日,《武汉市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印发武办文【2021】23号文件,通知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个课题均被采纳,完成年初目标,该指标实际得分5分。

3.效益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50分,综合评价得分45.32分。

(1)经济效益指标

①金融机构贷款增加:年度目标值为3,000亿,设定分值10分。

实际完成情况:我局采取积极举措推进落实省、市领导冲刺存贷款工作要求,一是抓重点机构。全面摸排全市银行年内贷款投放情况,实地走访12家重点银行机构,分类施策、逐日督导各银行年内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二是抓重点项目。坚持问题导向,一事一议,协调落实华夏银行、国开行关于城市更新等贷款投放条件。三是抓房地产信贷。会同人行努力向上争取按揭额度,11月起对我市安排专项额度,陆续解决了积压3个月以上的个贷投放问题。摸排全市房地产企业开发贷需求,“一楼一策”“一企一统筹”提出问题楼盘贷款解决工作措施。四是抓日报督办。从12月20日开始,对全市内资银行机构和非银机构存贷款增长情况实行每日报送、逐日督办。针对增长较慢、波动较大的机构,“一对一”沟通提示,督促其稳存量、提增量,为全市目标多做贡献。经过共同努力,全年贷款新增3,969.68亿元,有力支持了武汉经济发展融资需求。已完成目标值,该指标实际得分10分。

②银行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长:年度目标值为10%,设定分值10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末,我市人民币存款余额33,073.81亿元,较年初增加2,744.86亿元,同比增长10.91%;人民币贷款余额39,371亿元,同比增长11.68%;人民币存贷款整体同比增长11.2%。已完成目标值,该指标实际得分10分。

③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年度目标值为7%,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0年我市金融业增加值为1,628亿元。我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862亿元,较去年增加14.37%。完成年初目标,该指标实际得分5分。

④保费收入增长:年度目标值为≥10%,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受疫情反复、监管新规政策以及车险综合改革等影响,在全国保费收入负增长(2021年降幅0.79%)的情况下,我市保险业积极转变运营模式,创新保险品种,实现了保费收入稳定增长的态势。2021年,我市保费收入839.18亿元,同比增长0.63%。未完成年初目标值,该项指标实际得分为0.32分。

(2)社会效益指标

本项目的社会效益是指项目实施后,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者间接影响。

①有效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年度目标值为“是”,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通过2021年一系列工作,加强企业及市民对金融市场的认知,提升金融管理,金融防范水平,提升武汉市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为武汉市金融发展提升动力,有效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完成了目标值,该指标实际得分5分。

②议题案满意度:年度目标值为≧95%,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根据《武汉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见面征询表》统计,本年议提案满意度为100%,完成目标值,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③参加武汉金博会、创投会企业数量:年度目标值为增长,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6月24日举办了中国(武汉)创投峰会,本届峰会有600多位嘉宾参加;2020年因疫情原因未举办金博会及创投会,2019年我市举办了中国中部(湖北)创投会,有200余组省内外知名创业投资机构、近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全省科技系统和省直有关部门代表共计500多位嘉宾参加大会。2021年参会人数较以前年度增加,该项完成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实际得分5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设定绩效指标时要充分考虑到政策环境及市场环境的变动影响因素,尽量设置不受影响的绩效指标。

(五)其他佐证材料

金融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2021年度金融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1、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金融业务专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年初设定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目标值。其中:产出指标7项,包括数量指标4项、质量指标2项、时效指标1项;效益指标1项,包括经济效益指标2项、社会效益指标2项。通过对比分析,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2021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项目整体支出绩效总体为优,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120.50万元,实际支出120.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质量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均已完成。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无指标未达到预期。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活动:由于疫情日常防控需要,部分线下活动规模受到影响。

2.引进金融机构:主要金融机构均已在武汉成立分支机构,新引进的难度较大,潜力以及未来招引的空间较小,因此2021年主要引进证券、期货、保险等类型金融机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根据绩效管理要求,紧密跟踪资本市场的政策形势变化,加强企业调研走访,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上市工作进展和安排,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合理预估企业股改、辅导备案、上市、融资、新三板挂牌的完成情况,为设计的指标选择合适的指标值,认真研究、分析、归纳、精准提炼绩效指标名称,逐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2. 进一步加强预算与绩效统筹管理。预算执行中因政策等原因确需调整时,应与绩效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力争较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

2、佐证资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金融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系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项目,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

金融业务专项经费项目分别为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并通过“汉融通”平台实施精准的一对一金融服务;开展上市辅导沙龙活动;对“金种子企业”进行培育通过评审认定达到100家,并实施梯次发展计划培育“银种子企业”实现梯队建设;对地方各类金融业务进行风险防控,规范金融行为,促健康发展。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120.50万元,实际支出120.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围绕武汉国家中部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大力推广投贷联动、科保贷等新业务,打造科技金融创新高地。加大我市金融机构的引进工作,壮大我市金融实力,盘活金融助推实体经济的发展。做好银企对接工作,激发我市资本市场活力,培育和壮大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优质企业上市或挂牌,尤其充分发挥科教优势,助推科技企业科创板、创业板登陆上市融资,在全国或境外融资助推地方经济的发展。规范管理类金融各种业态,防风险,促发展。推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万企千亿” 行动计划,积极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确保实现“两增两控”目标。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的工作内容与要求,本次自评工作依据有关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而展开。通过自评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汲取不足并为及时修正与改进,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目标评价法,即以年初设定的计划目标值为标准,对年末实际完成目标任务值进行评价打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执行率情况

预算执行率目标值≥100%,设定分值为20分。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120.50万元,实际支出120.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得分20分。

2. 产出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56分,综合评价得分56分。

(1)数量指标

①专题辅导沙龙场次:年度目标值为上市辅导场次12期,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通过线上和线下举办企业上市培训辅导沙龙共30期,与知名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围绕跨境兼并重组、科创板上市、公募REITS等一系列资本市场热点、焦点问题,共同举办了多场培训活动。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②选出武汉市“金种子”企业数量: 年度目标值为100家,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我局梳理申报企业信息,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了166家企业为我市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183家企业为我市上市后备“银种子”企业,实现上市企业“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动态更新目标。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③ 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年度目标值为12场,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我局共组织或参与开展银企对接活动14场,会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先后赴江岸区、江汉区、武昌区、洪山区、硚口区、汉阳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等区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为推动融资对接及政策宣传常态化,建立银行与街道包保服务机制,街道与银行联手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完成年度目标值,得分8分。

④科保贷企业数量: 年度目标值为≥100家,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截至2021年3季度,3家投贷联动试点银行已与40家内外部投资公司开展合作,支持科创企业233户,较好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2)质量指标

①上市企业数量: 年度目标值为6家,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我市新增上市公司10家,完成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新增上市挂牌企业家数创历史新高,位居中部省会城市第一;过会待挂牌1家,在审企业14家,在辅企业30家。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②引进金融机构数量: 年度目标值为3家,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全市引进、新设区域总部型金融机构共6家。分别为:国金期货湖北分公司、大有期货武汉分公司、国融证券武汉分公司、信达证券湖北分公司、众诚保险湖北分公司、现代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3)时效指标

①地方各类金融业态风险抽查:年度目标值为≥150天,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本单位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挥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共监测企业486676家,督促各区对辖内风险企业开展动态摸排,共排查企业4703家次,出动人员4588人次,出动车辆1276台次,发现风险企业200家,开展行政处置企业156家,使金融业态风险防控成为常态化工作,年度风险抽查在150天以上。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2.效益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24分,综合评价得分24分。

(1)经济效益指标

①投贷联动规模:年度目标值为20亿以上,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通过查阅工作总结资料,了解到2021年为武汉市完成投贷联动贷款余额31.43亿元,同比增长45.71%;对应投资总额61.45亿元,同比增长35.05%,年初设立目标值为20亿以上。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②地方法人银行不良贷款率:年度目标值为<3%,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全力支持我市汉口银行开展不良资产处置、增资扩股以及及上市有关工作,不断提升其资本实力和风险防控能力。2021年末全市法人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38%,较2020年末下降0.4个百分点。完成目标值,得分8分。

(2)社会效益指标

①金融业务有关意见问题回复率:年度目标值为100%,设定分值4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我市金融业务有关意见问题回复率100%。完成目标值,得分4分。

②金融业务有关意见问题满意回复率:年度目标值为90%,设定分值4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我市金融业务有关意见问题满意回复率90%。完成目标值,得分4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拟继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和完善该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同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五)其他佐证材料

金融业务专项经费项目自评表。

五、2021年度信息系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信息系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 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信息系统建设经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年初设定了产出指标,包括产出数量指标1项。通过对比分析,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年度内其他指标均已完成。本项目支出管理及绩效总体情况较好,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金额为205.1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05.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预算压减调整时未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导致预算调整率较大

根据相关资料核实,本项目年初预算268.35万元,因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财政要求对一般性支出及项目经费非刚性支出进行压减,年中因压减而调整减少预算63.23万元,调整后预算为205.1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3.56%。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预算与绩效统筹管理。预算执行中因政策等原因确需调整时,应与绩效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力争较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

二、 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信息系统建设经费项目系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项目,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

随着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经济的代表,在创造更加普惠的金融需求,形成对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是金融领域供给侧改革的新动力。金融业态已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互联网金融的融资规模和交易规模、涉及交易多方主体的规模都在不断的扩大,需进一步细化金融业态,将金融业态覆盖面逐步扩展。

加快“武汉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建设和逐步完善“武汉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汉融通)及“武汉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功能,通过基于业务服务的大数据基础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培育和挖掘满足国内金融领域应用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逐步完善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确保优质而高效地处理办公事务和业务信息,实现对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改善工作环境。

本项目建设围绕金融监管面临的“发现难、研判难、决策难、控制难、处置难”等问题,以问题导向,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发现风险、评估风险、固化证据、判断趋势、及时干预和联合打击六大目标。推动地方金融治理由传统被动监管、粗放监管、突发式应对向主动监管、精准监管和协同监管模式转变,切实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金额为205.1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05.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本项目主要用于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汉融通平台建设、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媒体公众号运营维护及局网站信息运营维护、国产化改造项目费用等相关支出。其具体实施内容为:

1.汉融通平台建设

2.大数据监测非法集资和新金融业态监管信息系统

3.武汉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运维

4.信息化设备更新

5.云平台运算中心租赁

6.日常信息化维护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工作监控工作的通知 【2022】173号》的工作内容与要求,本次自评工作依据有关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而展开。通过自评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汲取不足并及时修正与改进,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目标评价法,即以年初设定的计划目标值为标准,对年末实际完成目标任务值进行评价打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目标值≥100%,设定分值为20分。

信息系统建设经费项目2020年度安排预算资金205.1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05.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得分20分。

2.产出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为8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80 分。

(1)数量指标

①信息化设备更新:年度目标值为更新率为60%,设定分值80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根据信息化设备更新需要,金融局已经完成台式机设备替换采购45台、笔记本替换更新6台、办公软件更新51套,主要更新内容包括办公软件、操作系统、版式软件及杀毒软件。全部完成信息化设备的更新,更新率为100%。完成年度目标值,得分8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拟继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总结项目资金支出管理方面的优缺点,加强年度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并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进度和使用效果,为以后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供参考。通过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合理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资金使用工作流程。

(五)其他佐证材料

金融局信息系统建设经费自评表。

六、2021年度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1、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年初设定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目标值。其中:产出指标10项,包括数量指标8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效益指标3项,包括经济效益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2项。通过对比分析,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2021年度较好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整体支出绩效总体良好,自评得分85.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8,523.82万元,实际支出8,523.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完成情况较好。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部分数量指标未完全达到预期。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预算调整时未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导致预算调整率较大

根据相关资料核实,2021年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7,739.62万元,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年中增加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经费补助及政策性融资担保奖补跟踪审计费而调整增加预算818.00万元,年终指标收回33.8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8,523.8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0.13%。

2.产出绩效目标没有完全达到预期

根据对比分析,本项目年度预算绩效产出数量指标中设定保险企业奖励完成率,实际未完成,产出数量指标未完全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完善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奖励资金实施细则,明确奖励的时间范围、审批流程等,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提高政策实施的操作性、明确性、规范性,企业可按照政策实施细则规范申请奖励,有效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 进一步加强预算与绩效统筹管理。预算执行中因政策等原因确需调整时,应与绩效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力争较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

2、佐证资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系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项目,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

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项目为促进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及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的通知》及《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进一步优化我市企业上市、挂牌政策环境,提高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并进行资本运作、直接融资的积极性;加大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引进力度,让更多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武汉,支持武汉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推动招商引资“一号工程”进程,对相关企业进行补贴。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8,523.82万元,实际支出8,523.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对我市上市企业进行分阶段奖励;对我市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进行奖励;对总部及区域总部落户武汉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的工作内容与要求,本次自评工作依据有关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展开。通过自评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汲取不足并为及时修正与改进,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目标评价法,即以年初设定的计划目标值为标准,对年末实际完成目标任务值进行评价打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执行率情况

预算执行率目标值≥100%,设定分值为20分。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8,523.82万元,实际支出8,523.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得分20分。

2.产出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60分,综合评价得分45.2分。

(1)数量指标

①银行企业奖励数量: 年度目标值4家,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能按计划正常实施与开展。该项未完成目标值,实际得分0分。

②报辅、报会企业奖励数量:报辅企业奖励年度目标值16家,设定分值5分;报会企业奖励年度目标值1家,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新增报辅企业奖励数量18家。完成目标值,得分5分;新增报会企业奖励13家,完成目标值,得分5分。        

报辅企业奖励如下:

报会企业奖励如下:

③上市企业奖励数量:年度目标值为10家,设定分值5分。2021年,新增上市企业奖励4家。未完成目标值,得分5分。

④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完成率:年度目标值为4家,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新增新三板企业数量2家,未完成目标值,得分2.5分。

⑤新四板挂牌企业奖励完成率:年度目标值为10家,设定分值5分。实际完成情况:根据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提供的数据,武汉市2021年新增2家四板挂牌企业,未全部完成目标值,得分1分。

⑥保险企业奖励完成率:年度目标值为3家,设定分值5分。实际完成情况:完成率为1家,未完成目标值,得分1.7分。

⑦创新层奖励完成率:年度目标值2家,设定分值5分。完成6家,完成目标值,得分5分。

(2)质量指标

①奖金政策准确率:年度目标100%,设定分值10分。

实际完成情况:通过了解,奖金政策的准确率达100%。完成目标值,得分10分。

(3)时效指标

①符合条件企业奖金落实周期:年度目标值:≦2个月,设定分值10分。

实际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下拨到各企业。完成目标值,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20分,综合评价得分20分。

(1)经济效益指标

①直接融资增加额度:年度目标值5%,设定分值10分。2021年为武汉市完成直接融资额3,007.92亿元,相比去年同期上涨17%,达到增长超过5%的年度目标。完成目标值,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度目标值≧95%,设定分值5分。完成目标值,得分5分。通过分析,服务对象对项目申报、审批流程、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及整体实施效果等方面满意度高。完成目标值,得分5分。

②上市企业就业岗位人数:年度目标值增加,设定分值5分。

根据万德软件数据,2020年武汉市上市公司就业总人数为27.03万人,2021年武汉市上市公司就业总人数为28.03万人,总就业人数增加。完成目标值,得分5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该项目绩效评价,我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与绩效的关联管理。预算执行中因政策等原因确需调整时,应与绩效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力争较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我局拟继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和完善该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五)其他佐证材料

七、2021年度纾困贴息及融资担保政策补贴、风险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我局纾困贴息及融资担保政策补贴、风险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纾困贴息及融资担保政策补贴、风险补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年初设定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目标值。其中:产出指标5项,包括数量指标4项、时效指标1项;效益指标5项,包括经济效益指标3项、社会效益指标2项。通过对比分析,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2021年度较好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整体绩效总体良好,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94,048.68万元,实际支出94,048.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完成比较好。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项目指标均已完成,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绩效目标填报不够规范。该项目年中按照工作量追加了预算,但并未重新设定绩效目标和编制绩效指标;二是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合理。绩效指标未结合绩效目标进行编制。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使之能更加贴合项目主要内容,反映实际工作情况;年初预算与绩效目标保持一致,年中加强绩效目标的监控管理,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加强绩效评价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佐证资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纾困贴息及融资担保政策补贴、风险补贴项目系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项目,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着力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实现稳定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办文〔2020〕6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政办〔2020〕18号,以下简称《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6号,以下简称《意见》),按《办法》和《意见》有序推进工作,根据《办法》的规定,财政贴息时间跨度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底;以及根据《关于完善我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的意见》(武财金〔2020〕171号)、《武汉市新型政银担合作财政政策工作指引》(武财金〔2020〕426号)精神,填补我市融资担保有关风险补偿、业务补贴、正向激励三个方面的政策空白,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落实风险补偿、业务补贴、正向激励三位一体财政政策,打造良性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引导机制。为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6号),从多个方面强化了政策支持力度。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94,048.68万元,实际支出94,048.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对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重点为原本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纾困贷款贴息;对签署了《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武汉地区)》的入围融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业务补贴、正向激励三个方面的资金支持。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2022】17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的函》(武财金函【2021】22号)的工作内容与要求,本次自评工作依据有关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而展开。通过自评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汲取不足并为及时修正与改进,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目标评价法,即以年初设定的计划目标值为标准,对年末实际完成目标任务值进行评价打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执行率情况

预算执行率目标值≥100%,设定分值为20分。

本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94,048.68万元,实际支出94,048.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得分20分。

2. 产出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40分,综合评价得分40分。

(1)数量指标

①符合条件的贴息企业数量:年度目标值为≧8000家,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我局落实市政府关于继续开展纾困贷款贴息工作的决策部署,印发《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贴息工作指引》,依托汉融通平台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发放和贴息工作,截至2021年12月末,汉融通平台已入驻银行26家、对接融资企业9.07万户,累计促成融资10.08万笔,融资总额2,253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31,533户。该指标最终得分5分。

②符合纾困条件的企业贴息率:年度目标值为100%,设定分值10分。

实际完成情况:符合《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贴息工作指引》中相关政策的企业 ,在汉融通平台申报贴息。截至2021年12月末,通过汉融通发放纾困贷款1163.75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31533户,申请贴息6.12亿元,贴息率100%,已完成目标值,该指标最终得分10分。

③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户数:年度目标值为≧1000家,设定分值10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户数约5500家,已完成目标值,该指标最终得分10分。

④每年单户企业融资担保信贷金额:年度目标值为≦2000万,设定分值5分。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单户企业融资担保信贷金额为1000万元,已完成目标值,该指标最终得分5分。

(2)时效指标

①符合条件企业贷款贴息落实周期:年度目标值为≦3个月,设定分值10分。

实际完成情况:根据《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贴息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三)点,2021年纾困贴息分两批申报,申报时间分别为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二季度,申报后,经过以下流程: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汉融通公示→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各区工作专班根据审计报告拔付贴息资金到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分发至市场主体银行账户→划拔至企业,以上过程在3个月内完成,我局完成该项指标,最终得分为10分。

3.效益指标

评价设定分值40分,综合评价得分40分。

(1)经济效益指标

①纾困期间带动信贷投放:年度目标值为1000亿,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末,汉融通平台已入驻银行26家、对接融资企业9.07万户,累计促成融资10.08万笔,融资总额2253亿元,其中,2021年通过汉融通发放纾困贷款1163.75亿元,已完成目标值,该指标实际得分8分。

②新增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年度目标值为≧20亿,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我局大力增加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数量,丰富机构主体类型。目前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的银行达21家、增长31.25%,实现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外资银行、村镇银行等五大类型银行的覆盖;融资担保机构达9家,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力军作用的同时,还积极鼓励推动民营、国有商业融资担保机构参与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 9家合作融资担保机构中有2家国有商业融资担保机构、3家民营融资担保机构。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市各融资担保机构共完成了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29107笔、金额达83.85亿元,已完成目标值,该指标实际得分8分。

③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贵的情况:年度目标值为“是”,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末,全市普惠小微同比增长28.57%,高于各项贷款18.16%。11月,全市金融机构新发放人民币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8%,比2020年末低0.01%,比2019年末低0.71%,有效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该项指标得分为8分。

(2)社会效益指标

本项目的社会效益是指项目实施后,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者间接影响。

①贴息企业满意率:年度目标值为≧90%,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完成该项指标,贴息企业满意率≧90%,实际得分8分。

②金融机构收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担保费费率:年度目标值为≦1%,设定分值8分。

实际完成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市各融资担保机构共完成了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29107笔、金额达83.85亿元,年化担保费率均在1%以下,已完成目标值,得分为8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对本项目设立项目绩效目标,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对项目的实现程度进行监控。在本年实施项目过程中,我局针对该项目内容制定了完善的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涵盖了工作中的各项数据指标、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社会效益等,对项目进行了有效的过程监控,在2021年度该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的目标,可以较全面的评价该项目的工作成果及成效。在下一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工作安排及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二级、三级指标,以便跟实际工作挂钩,更能贴合及评价实际工作内容。

(五)其他佐证材料

纾困贴息及融资担保政策补贴及风险补贴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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