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鄂政发[2022]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管理权限划转移交工作,确保有关权限真正接得住、接到位、运行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经济活力的重大决策,对我区增强发展动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各街(乡)及区直相关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站在谋大局、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依法依规、平稳承接、权责一致、优化服务、高效运行”的原则,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推进软硬件建设,增强承接能力;精心组织实施,规范有序推进,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二、明确承接事项
此次我区承接的省、市两级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涉及14个区直相关部门,共115项(不包括下放省管市11条)。其中:行政许可共72项、行政确认共13项、行政检查共1项、行政处罚共4项、公共服务共5项、行政裁决共2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认真组织实施
(一)做好衔接相关工作。区直相关部门要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管理权限划转移交事宜。针对下放的社会经济管理权限,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承接到位。加强下放事项监督管理,防止监管缺位,并配合做好需报省、市事项呈报的工作。
(二)严格规范工作要求。区直相关部门要将下放事项目录和有关要求通知本单位职能科室和窗口,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区行政审批局搞好对接,并及时在相关载体予以公布。
(三)加强指导和督促。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衔接工作不及时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区级承接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黄陂区承接省、市两级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清单
(115项)
序号 | 实施部门 | 大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下放内容 | 备注 |
1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22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非跨县(市、区)11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核准 | |
2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燃气热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3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4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水电站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5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家规划或年度计划内风电站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6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非跨县(市、区)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
7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公路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8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内河航运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9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他城建项目核准或备案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0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1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背压式燃煤热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2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水利工程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3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4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非跨县(市、区)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
15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垃圾发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6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7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家规划内生物质发电(不含生物质热电联产和垃圾发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18 | 区发改局 |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 |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 | 行政确认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免税确认 | |
19 | 区人社局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20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
21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地图管理条例》 | ||
22 | 区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3 | 区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勘察企业资质核准(乙级)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勘察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4 | 区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综合、专业甲级除外)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5 | 区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设计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6 | 区住建局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 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
27 | 区住建局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8 | 区住建局 | 工程监理企业(乙、丙级和事务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工程监理企业(乙、丙级和事务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行政许可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9 | 区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行政许可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
30 | 区住建局 | 拆除、报废、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 | 非人防系统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 | |
31 | 区住建局 | 拆除、报废、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 非人防系统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 | |
32 | 区住建局 | 拆除、报废、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 非人防系统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 | |
33 | 区住建局 | 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 项目建议书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34 | 区住建局 | 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35 | 区住建局 | 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36 | 区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 行政确认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
37 | 区交通运输局 | 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 | 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 ||
38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
39 | 区交通运输局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六级及以下不跨县、区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
40 | 区交通运输局 | 港口理货业务备案 | 港口理货业务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 下放到有港口业务的县(市、区) | |
41 | 区交通运输局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 ||
42 | 区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含省际旅客、危险品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含省际旅客、危险品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含旅客、危险品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 |
43 | 区交通运输局 |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 在可供通航500吨级以下船舶的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
44 | 区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
45 | 区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的决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
46 | 区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的决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
47 | 区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
48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注销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注销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
49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变更事项等的备案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的备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
50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变更事项等的备案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
51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二三类客运班线或者包车客运经营许可 | |
52 | 区交通运输局 |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六级及以下不跨县、区的航道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
53 | 区交通运输局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范围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 | |
54 | 区交通运输局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范围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
55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 一、二级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 普通国道、省道建设项目(跨县的项目除外)、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
56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 | 县道建设项目以及市级权限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
57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普通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 县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58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 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普通公路根据对应下放的涉路施工许可进行下放(涉及以下3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59 | 区交通运输局 | 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 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 行政确认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 县道建设项目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 |
60 | 区交通运输局 | 客运站站级核定 | 客运站站级核定 | 行政确认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 一二级客运站站级核定 | |
61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 行政确认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普通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 市级权限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备案 | |
62 | 区交通运输局 |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行政许可 | 《路政管理规定》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范围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63 | 区交通运输局 | 增加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 增加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新增二三类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 |
64 | 区交通运输局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市级权限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下放到有港口业务的县(市、区) |
65 | 区交通运输局 | 工程质量鉴定 |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 | 行政确认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指南》 | 县道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 | |
66 | 区交通运输局 | 工程质量鉴定 |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 | 行政确认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市级权限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 | 下放到有港口业务的县(市、区) |
67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确认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行政确认(客运班线经营者) | 行政确认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 对二、三类客运班线经营者终止经营的行政确认 | |
68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确认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行政确认(客运经营者) | 行政确认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 对二、三类客运班线或者包车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的行政确认 | |
69 | 区交通运输局 | 确认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疏浚作业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 | 确认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疏浚作业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 | 行政确认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范围内确认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疏浚作业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 | |
70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备案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二、三类客运班线经营或者包车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备案 | |
71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土流失纠纷裁决 | 水土流失纠纷裁决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县级行政区域内水土流失纠纷的裁决 | |
72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事纠纷裁决 | 水事纠纷裁决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 | 县级行政区域内水事纠纷的裁决 | |
73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库注册登记、降等和报废的审批确认 | 水库注册登记、降等和报废的审批确认 | 行政确认 |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水利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 《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 县级负责:小(1)型、小(2)型水库注册登记工作;小(2)型水库降等工作;坝高15米以下(不含15米)小(2)型水库报废工作 | |
74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拆除和爆破工程方案审核备案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拆除和爆破工程方案审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批复成立项目法人地区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75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验收规程》 | 将现行省级权限中除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项目法人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下放至批复成立项目法人所在地的县级及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76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填占原有水塘、洼淀审批 | 填占原有水塘、洼淀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将现属于市级管理权限的填占原有水塘、洼淀审批下放到所在地县(市、区) | |
77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结论核备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结论核备(分部工程)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的公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 | 将现行省级权限中除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项目法人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外的质量结论核备(分部工程),直接下放至批复成立项目法人所在地的县级及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78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结论核备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结论核备(单位工程)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的公告》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 | 将现行省级权限中除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项目法人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外的质量结论核备(单位工程),直接下放至批复成立项目法人所在地的县级及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79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备案 |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将现行省级权限中除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项目法人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外的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备案,直接下放至批复成立项目法人所在地的县级及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80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 | 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 将现行省级权限中除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项目法人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外的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直接下放至批复成立项目法人所在地的县级及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81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土保持公报查阅 | 水土保持公报查阅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省、市两级水土保持公报的查阅服务下放至县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
82 | 区农业农村局 |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
83 | 区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
84 | 区商务局 |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
85 | 区商务局 |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行政处罚 |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
86 | 区商务局 |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行政检查 |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
87 | 区商务局 |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 ||
88 | 区商务局 | 对商务职责范围内,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对商务职责范围内,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 ||
89 | 区商务局 | 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 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
90 | 区商务局 |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 |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下放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 | ||
91 | 区商务局 | 外派劳务项目审查 | 外派劳务项目审查 | 公共服务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 | ||
92 | 区商务局 |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 公共服务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 | ||
93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94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批 | |
95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96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97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市级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 市级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98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全民健身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
99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对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处罚 | 对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 ||
100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合同指导服务 | 合同指导服务 | 公共服务 | 《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 | ||
10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
102 | 区委宣传部 |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 |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 | 行政许可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103 | 区委宣传部 | 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初审) | 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初审)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04 | 区委宣传部 |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的初审 |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的初审 | 行政许可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
105 | 区园林和林业局 |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许可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
106 | 区园林和林业局 |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许可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
107 | 区园林和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108 | 区园林和林业局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
109 | 区公安分局 |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110 | 区公安分局 | 保安员证核发 | 保安员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111 | 区公安分局 | 非机动车登记 | 非机动车登记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112 | 区公安分局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行政许可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113 | 区公安分局 | 保安服务公司跨省提供保安服务备案 | 保安服务公司跨省提供保安服务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114 | 区公安分局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15 | 区公安分局 | 涉外单位备案登记 | 涉外单位备案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鄂政发[2022]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管理权限划转移交工作,确保有关权限真正接得住、接到位、运行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经济活力的重大决策,对我区增强发展动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各街(乡)及区直相关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站在谋大局、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依法依规、平稳承接、权责一致、优化服务、高效运行”的原则,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推进软硬件建设,增强承接能力;精心组织实施,规范有序推进,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二、明确承接事项
此次我区承接的省、市两级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涉及14个区直相关部门,共115项(不包括下放省管市11条)。其中:行政许可共72项、行政确认共13项、行政检查共1项、行政处罚共4项、公共服务共5项、行政裁决共2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认真组织实施
(一)做好衔接相关工作。区直相关部门要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管理权限划转移交事宜。针对下放的社会经济管理权限,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承接到位。加强下放事项监督管理,防止监管缺位,并配合做好需报省、市事项呈报的工作。
(二)严格规范工作要求。区直相关部门要将下放事项目录和有关要求通知本单位职能科室和窗口,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区行政审批局搞好对接,并及时在相关载体予以公布。
(三)加强指导和督促。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衔接工作不及时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区级承接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黄陂区承接省、市两级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清单
(115项)
序号 | 实施部门 | 大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下放内容 | 备注 |
1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22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非跨县(市、区)11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核准 | |
2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燃气热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3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4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水电站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5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家规划或年度计划内风电站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6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非跨县(市、区)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
7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公路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8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内河航运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9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他城建项目核准或备案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0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1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背压式燃煤热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2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水利工程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3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4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非跨县(市、区)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
15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垃圾发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6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其余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7 | 区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家规划内生物质发电(不含生物质热电联产和垃圾发电)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18 | 区发改局 |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 |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 | 行政确认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免税确认 | |
19 | 区人社局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20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
21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地图管理条例》 | ||
22 | 区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3 | 区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勘察企业资质核准(乙级)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勘察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4 | 区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综合、专业甲级除外)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5 | 区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设计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6 | 区住建局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 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
27 | 区住建局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8 | 区住建局 | 工程监理企业(乙、丙级和事务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工程监理企业(乙、丙级和事务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行政许可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 |
29 | 区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行政许可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
30 | 区住建局 | 拆除、报废、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 | 非人防系统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 | |
31 | 区住建局 | 拆除、报废、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 非人防系统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 | |
32 | 区住建局 | 拆除、报废、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 非人防系统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 | |
33 | 区住建局 | 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 项目建议书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34 | 区住建局 | 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35 | 区住建局 | 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36 | 区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 行政确认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
37 | 区交通运输局 | 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 | 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 ||
38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
39 | 区交通运输局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六级及以下不跨县、区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
40 | 区交通运输局 | 港口理货业务备案 | 港口理货业务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 下放到有港口业务的县(市、区) | |
41 | 区交通运输局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 ||
42 | 区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含省际旅客、危险品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含省际旅客、危险品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含旅客、危险品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 |
43 | 区交通运输局 |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 在可供通航500吨级以下船舶的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
44 | 区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
45 | 区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的决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
46 | 区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的决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
47 | 区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
48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注销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注销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
49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变更事项等的备案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的备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
50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变更事项等的备案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
51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二三类客运班线或者包车客运经营许可 | |
52 | 区交通运输局 |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六级及以下不跨县、区的航道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
53 | 区交通运输局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范围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 | |
54 | 区交通运输局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范围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
55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 一、二级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 普通国道、省道建设项目(跨县的项目除外)、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
56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 | 县道建设项目以及市级权限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
57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普通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 县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58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 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普通公路根据对应下放的涉路施工许可进行下放(涉及以下3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59 | 区交通运输局 | 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 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 行政确认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 县道建设项目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 |
60 | 区交通运输局 | 客运站站级核定 | 客运站站级核定 | 行政确认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 一二级客运站站级核定 | |
61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 行政确认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普通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 市级权限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备案 | |
62 | 区交通运输局 |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行政许可 | 《路政管理规定》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范围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63 | 区交通运输局 | 增加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 增加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新增二三类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 |
64 | 区交通运输局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市级权限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下放到有港口业务的县(市、区) |
65 | 区交通运输局 | 工程质量鉴定 |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 | 行政确认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指南》 | 县道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 | |
66 | 区交通运输局 | 工程质量鉴定 |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 | 行政确认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市级权限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 | 下放到有港口业务的县(市、区) |
67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确认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行政确认(客运班线经营者) | 行政确认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 对二、三类客运班线经营者终止经营的行政确认 | |
68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确认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行政确认(客运经营者) | 行政确认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 对二、三类客运班线或者包车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的行政确认 | |
69 | 区交通运输局 | 确认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疏浚作业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 | 确认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疏浚作业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 | 行政确认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范围内确认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疏浚作业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 | |
70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备案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二、三类客运班线经营或者包车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备案 | |
71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土流失纠纷裁决 | 水土流失纠纷裁决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县级行政区域内水土流失纠纷的裁决 | |
72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事纠纷裁决 | 水事纠纷裁决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 | 县级行政区域内水事纠纷的裁决 | |
73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库注册登记、降等和报废的审批确认 | 水库注册登记、降等和报废的审批确认 | 行政确认 |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水利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 《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 县级负责:小(1)型、小(2)型水库注册登记工作;小(2)型水库降等工作;坝高15米以下(不含15米)小(2)型水库报废工作 | |
74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拆除和爆破工程方案审核备案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拆除和爆破工程方案审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批复成立项目法人地区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75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验收规程》 | 将现行省级权限中除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项目法人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下放至批复成立项目法人所在地的县级及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76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填占原有水塘、洼淀审批 | 填占原有水塘、洼淀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将现属于市级管理权限的填占原有水塘、洼淀审批下放到所在地县(市、区) | |
77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结论核备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结论核备(分部工程)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的公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 | 将现行省级权限中除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项目法人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外的质量结论核备(分部工程),直接下放至批复成立项目法人所在地的县级及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78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结论核备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结论核备(单位工程)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的公告》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 | 将现行省级权限中除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项目法人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外的质量结论核备(单位工程),直接下放至批复成立项目法人所在地的县级及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79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备案 |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将现行省级权限中除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项目法人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外的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备案,直接下放至批复成立项目法人所在地的县级及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80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 | 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 将现行省级权限中除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项目法人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外的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直接下放至批复成立项目法人所在地的县级及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81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水土保持公报查阅 | 水土保持公报查阅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省、市两级水土保持公报的查阅服务下放至县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
82 | 区农业农村局 |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
83 | 区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
84 | 区商务局 |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
85 | 区商务局 |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行政处罚 |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
86 | 区商务局 |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行政检查 |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
87 | 区商务局 |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 ||
88 | 区商务局 | 对商务职责范围内,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对商务职责范围内,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 ||
89 | 区商务局 | 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 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
90 | 区商务局 |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 |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下放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 | ||
91 | 区商务局 | 外派劳务项目审查 | 外派劳务项目审查 | 公共服务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 | ||
92 | 区商务局 |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 公共服务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 | ||
93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94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批 | |
95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96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97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市级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 市级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98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全民健身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
99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对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处罚 | 对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 ||
100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合同指导服务 | 合同指导服务 | 公共服务 | 《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 | ||
10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
102 | 区委宣传部 |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 |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 | 行政许可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103 | 区委宣传部 | 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初审) | 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初审)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04 | 区委宣传部 |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的初审 |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的初审 | 行政许可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
105 | 区园林和林业局 |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许可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
106 | 区园林和林业局 |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许可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
107 | 区园林和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108 | 区园林和林业局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
109 | 区公安分局 |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110 | 区公安分局 | 保安员证核发 | 保安员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111 | 区公安分局 | 非机动车登记 | 非机动车登记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112 | 区公安分局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行政许可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113 | 区公安分局 | 保安服务公司跨省提供保安服务备案 | 保安服务公司跨省提供保安服务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114 | 区公安分局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15 | 区公安分局 | 涉外单位备案登记 | 涉外单位备案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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