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支持“四上”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7-01
《江汉区支持“四上”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支持我区“四上”企业加快发展,激励企业进规上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奖励对象

本政策奖励对象主要包括税收征管和统计关系均在江汉辖区内存量及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商贸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三、主要内容

激励政策主要包括扩大经营规模奖经营贡献奖龙头企业培育奖“进规上限”奖新增“四上”企业纳统奖5个奖项,其中,扩大经营规模奖、经营贡献奖、龙头企业培育奖等三项政策企业可同时享受。

四、执行标准

一是2021年企业年营业收入(产值/销售额/营业额)为基数,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产值/销售额/营业额)只有增长20%以上才能获得奖励;二是对每个行业的重点企业2022年度营收(产值/销售额/营业额)和应缴税额均增长30%以上,给予经营贡献奖励;三是对2022年度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商贸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因行业对应不同奖励标准。

五、新旧政策差异

2021年《江汉区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主要差异在于:一是更加简便易行,鉴于我区现行招商引资、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政策均已涉及且仍在执行,本着企业不重复享受区级政策的原则,2022年政策删除了“减轻企业用房成本负担”、“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两项内容;二是目的性更强,突出激励存量“四上”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进规上限”三个重点;三是在奖励金额上力度更大,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发展的激励支持力度。

六、注意事项

奖励政策“免审即享”:《江汉区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政策执行步骤简洁,无需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根据规范程序直接发放至企业。

七、关键词解释

本政策所称“四上”企业是指税收征管和统计关系均在江汉辖区的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商贸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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