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14日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体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全面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武汉体育名城建设。到2025年,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35年,与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人民群众的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更加普及便利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推进武汉全民健身中心二期综合馆改造建设,加快各区“一场两馆”或者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发展和完善沿江、环湖、绕山、穿林城市健身休闲运动带,合理利用低效用地、公园绿地建设一批体育公园、社区体育特色型口袋公园。中心城区结合城市更新建设一批集约紧凑型智能型健身设施。新城区(功能区)结合乡村振兴,新建一批乡镇(街道)运动健身中心和美丽乡村文体广场,利用自然和景区资源建成一批健身步道、自行车道、户外运动营地等运动设施,每个新城区(功能区)打造1条精品体育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文旅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加快建设“12分钟健身圈”。完善居住社区配套,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并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利用空闲地、边角地、地铁站点周边、城市桥梁下空间用地、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规划和配建小型多样、就近就便、安全保障的公益性全民健身设施。鼓励在社区建设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大众化球类运动场地,支持在产权清晰、建筑物安全的场地上布置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简易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园林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健身场地设施全面开放共享。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放健身场地设施。新建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规划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向社会开放需要,做到能开尽开。对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充分利用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体育教学,引导其为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锻炼提供场地支持与服务。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性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和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公益性运营及开放管理。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更加丰富多元的体育赛事活动

4.构建多元化赛事体系。办好武汉市运动会,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武汉市青少年运动会、学校综合性运动会等规模化全民健身赛事。推动武汉马拉松、7·16渡江节等地方传统全民健身赛事精品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推进全民健身项目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和进企业,全市每年开展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1200场次以上,形成独具武汉魅力的特色品牌赛事活动体系。建设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争取足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网球等国际国内顶级赛事落户武汉。鼓励“文旅+体育”融合发展,精心培育“大江大湖”“春秋四季”等系列休闲体育品牌赛事,加快引进和培育冰雪、电子竞技等新兴时尚体育赛事,形成武汉市W(世界级)、C(国家级)、Han(市级)赛事活动体系。推动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体育协同发展,促进赛事联办、服务同保。支持各区组织开展“一区一品”特色赛事,优化全民健身活动区域布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5.完善赛事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出台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促进体育赛事规范化管理。出台社会体育活动资助管理办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各类赛事活动。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排查、研判、评估、管控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知识教育,强化高危险性体育赛事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发展更具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

6.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构建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体育总会建设,实现市区两级体育总会全覆盖。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村)服务体系,培育一批融入社区(村)的基层体育俱乐部和运动协会。到2025年,每个社区(村)至少设立1处健身活动站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

7.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市级体育协会规范管理机制,培育一批立足基层、服务百姓的示范性体育社会组织。健全体育社会团体法人治理,推动其依法依规独立运行。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制度,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对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全民健身科学化专业化智慧化

8.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学健身指导,开展武汉市全民健身科学大讲堂活动,推广普及健身知识和方法,促进优秀运动队训练方法、日常食谱、康复技巧等实行市场化开发和成果转化。加强市区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建立市民体质监测制度,对市民体质进行抽样测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开展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建设试点,为居民提供体质监测、健身指导、运动康复、慢性病干预、营养和科普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9.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技能等级提升培训。广泛吸纳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裁判员、体育教师等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高上岗率,逐步实现每个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到2025年,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占常住人口数比重保持在4‰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10.强化全民健身服务智慧赋能。积极推进武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体育)建设,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全民健身领域的应用。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市场主体、社会培训机构、体育组织等资源联通,打造以“场馆通”“体教通”“赛事通”为核心的综合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系统完备的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推进全民健身信息、数据资源开发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营造人人参与体育锻炼的浓厚氛围

11.提高全人群参与度。全面落实工间健身制度,推广普及工间操、广播操,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举办职工运动会。开展适合新农村特点的农民体育活动,举办“农民丰收节”体育健身活动。聚焦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满足不同群体体育健身需求。弘扬民族优秀体育传统文化,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统筹规划,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支持开展民间民俗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委,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市妇联,各区人民政府)

12.培养终身运动者。普及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持续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帮助全市青少年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师资和学科建设,建立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规范引导体育类社会培训机构、职业俱乐部、青少年宫等对接学校学生需求,开设公益性课后体育兴趣班。(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13.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传承和发展传统体育文化,做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整理,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推广。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活动,运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塑造积极开放、奋发进取的武汉体育形象,积极培育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和优秀职业运动团队,提升武汉体育文化感召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区人民政府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其他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支撑条件。加强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全民健身需求相适应的保障机制。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渠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比例,严格落实体育彩票公益金专款专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全民健身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体育场馆设施、体育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体育健身市场、体育培训市场等领域特别是对预付制消费风险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动态监测评估。将全民健身相关指标纳入健康武汉、文明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等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发展状况调查,统计发布相关数据。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全面评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成效。到2025年,各区人民政府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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