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办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金融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7-03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办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金融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市扶贫办  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金融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金融办、区扶贫办,人民银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市分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切实巩固脱贫成果,继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现将《2020年武汉市金融扶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2020年全市金融扶贫工作要点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营业管理部           

2020年7月3日

2020年全市金融扶贫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国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根据《2020年武汉市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武汉市落实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武汉市整改2019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内容,结合全市金融扶贫实际,现就今年的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责任担当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坚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信心。把金融扶贫政策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运用好金融扶贫政策,切实推动产业扶贫,解决贫困户金融服务。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紧迫感。(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办、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金融办、扶贫办、人民银行支行,各有关银行)

(二)压紧压实责任。继续巩固保持“4+3+3”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区管理责任主体,压实各承办银行到村帮扶责任,划分做实各区人行业务指导责任,进一步明晰合作,合力攻坚。各区由金融办牵头,扶贫办、人行等有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扶贫办,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银行支行、金融办、扶贫办,各有关银行)

二、巩固提升扩大脱贫攻坚战果

(三)继续做好做细做优金融服务。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切实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符合政策规定的边缘户资金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对贫困户、边缘户盘点,凡达到准入标准贫困对象,摸排到村,服务到人;对信用评分未达标且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由各区扶贫办向区金融办提供名单与各区相关银行对接进行融资诊断,最大限度满足贫困户需求。(责任单位: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金融办、扶贫办、人民银行支行,各有关银行)

(四)做好疫后经济恢复金融服务。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及时予以支持,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性,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确保贷尽贷。提高扶贫小额信贷审批效率。对贫困户新发放贷款、续贷和展期申请,加快审批进度要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放贷时效,帮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尽快复工复产。(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金融办、扶贫办、人民银行支行,各有关银行)

(五)做好疫情期间贷款延期工作。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贫困户,经办银行可为其办理贷款展期。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最长可延长12个月,但要杜绝“一延了之”。延期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银行支行,各有关银行)

(六)确保考核指标达标。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考核继续实行扣分原则,主要考核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贷款余额户贷率、户贷量和历年累计户贷率、户贷量等指标,全市各区应充分分析考核优劣,在平时逾期率、年终逾期率指标上确保不扣分;在户贷率、户贷量指标上(按当地贷款余额户贷率20%以上、户贷量4万元以上的底线要求),争取不扣分,少扣分。对贫困户力求分类清楚,信用评分充分,应贷尽贷到位。(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办、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银行支行、金融办、扶贫办,各有关银行)

三、抓好整改落实,补齐攻坚短板

(七)强化整改落实。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湖北省脱贫攻坚大排查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即抓反馈问题整改,又切实解决普遍性问题,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办、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金融办、扶贫办、人民银行支行,各有关银行)

(八)防范化解逾期风险。落实好财政贴息和各项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严格贷款标准与审批程序,积极应对贷款集中还款风险,规范贷款用途,加强贷款资金使用检查,对贷款用途不合规问题坚决予以整治。充分动员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力量,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加大逾期还款对个人征信受影响的宣传教育力度,配合银行机构做好提前提醒贫困户及时还款和到期清收贷款工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扶贫办,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银行支行、金融办、扶贫办,各有关银行)

(九)依规启动风险补偿。根据承贷银行扶贫小额信贷规模,动态调整风险补偿金规模。各区承贷银行要根据风险补偿金情况,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放贷。各区要审慎启用风险补偿金,杜绝“一补了之"。风险补偿金不得用于偿还户贷企用贷款。(责任单位: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金融办、扶贫办、人民银行支行,各有关银行)

(十)有效处置户贷企用。对2017年12月1日后新发放的户贷企用贷款(含续贷、展期),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对存量户贷企用贷款,各区要做好风险预案,建立台账,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坚决不能逾期。对存量户贷企用贷款,按月重点挂牌跟踪监测,确保所有户贷企用贷款在2020年12月30日前全部退出,确保贷款到期后及时斩断企业与贫困户的债权关系,防止风险向贫困户转移。(责任单位: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金融办、扶贫办、人民银行支行,各有关银行)

四、大力发展产业扶贫

(十一)积极释放产业扶贫金融支持效应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帮扶成效突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信贷投放,通过金融支持帮扶企业发展,企业安排贫困户就业实现脱贫致富,提升信贷资金扶贫功效。积极推进农村“三权”(即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权、水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惠农贷和涉农保证保险贷款等业务。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的信贷需求,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利用城市保供企业物流供应链,帮助贫困村引入合作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现企业发展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银行支行、金融办、扶贫办,各有关银行)

五、切实提升信息数据质量

(十二)加强信息互通。保障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户、边缘户更新信息互通,共享贫困户、边缘户信用评分信息。(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银行支行、金融办、扶贫办,各有关银行)

(十三)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各区人民银行支行、扶贫办必须于每月5日同一时点录入数据,避免因录入时间不同造成的误差。由人民银行各支行核对提供数据,各区扶贫办每月将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信息、还款信息、逾期信息等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小额信贷模块。建立数据报送、录入登记台账,各经办银行提供给人民银行支行的扶贫小额信贷数据,须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各区扶贫办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数据,须经人民银行支行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和区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录入系统。各经办银行、区扶贫办和人行各支行做好台账备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将会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办对数据报送流程开展抽查。(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扶贫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银行支行、扶贫办、金融办,各有关银行)

(十四)优化信用打分管理。各区根据村级组织(为扶贫小额信贷成立的村级信用评分小组)对提出贷款申请的贫困户、边缘户开展信用评分,经村级信用评分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与评级不低于60分、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经办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但暂不需要贷款的贫困户,督促其书面说明暂不需要贷款的原因,交经办银行留存备查。各区定期公布信用数据,便于提升信息使用效率。(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银行支行、扶贫办、金融办,各有关银行)

六、金融扶贫作风建设

(十五)强化作风建设,筑牢金融扶贫根基。通过高位推动金融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点面结合统筹推进金融系统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构建金融扶贫监督机制等方式纵深推进金融扶贫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金融办、人民银行支行,各有关银行)

七、加强宣传总结,谋划未来工作

(十六)加大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市区两级统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级有关部门协同开展宣传。使贫困村每季有主题,月月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政策宣讲会、村民代表大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每户贫困户送宣传挂历,积极发挥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确保贫困户、边缘户知晓相关政策。组织乡村干部扶贫小额信贷知识培训,学习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政策,全面了解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对象范围、贷款程序和使用用途,顺利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充分利用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到村入户走访的机会,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宣讲,做好政策解读,确保贫困户政策宣传全覆盖。充分利用银行机构渠道优势,主动利用基层网点、流动工作站、走访调研、驻村帮扶等线下渠道和微信、手机客户端、短信等线上渠道宣讲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让金融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服务不留死角。(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扶贫办,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金融办、人民银行支行、扶贫办,各有关银行)

(十七)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总结。注重提炼扶贫小额信贷有效做法,对实践证明比较成熟、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加大交流推广力度,构建金融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长效机制,持续为全市扶贫工作提供金融保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扶贫办,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金融办、扶贫办、人民银行支行,各有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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