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情况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8-06-05
武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路救助基金”)是从保险公司收取的交强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是国家多层次交通事故救助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6月,经武汉市政府批准,该市在湖北省率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紫金保险”)为武汉市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依法受托管理道路救助基金的受理、审核、追偿等工作,并接受市财政局和市公安交管局的监督管理。2017年9月29日,武汉市道路救助基金正式启动运行,实现了“当年招标、当年运营、群众当年受益”的工作目标。在市财政局以及公安交管部门的实地调研中,基层百姓、公安干警、医疗机构反响良好,有效化解了道路交通事故中困难群众受伤后抢救难的社会矛盾,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从半年来的运行情况看,武汉市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呈如下特点: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让救助基金“动”起来。市财政局会同市公安交管局设计、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方案,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紫金保险作为基金管理人。及时筹备成立了紫金保险武汉市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在90天内完成了人员招聘、培训、服务窗口设置和系统搭建等各项筹备工作。

  二是“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支付”,让救助基金“快”起来。紫金保险利用自主救助基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救助基金的“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支付”的信息化服务,全市6个服务窗口(含四个新城区)从申报材料审核到资金支付平均办理时效为2天。信息化平台和高效能服务,使武汉救助基金平均办理时间遥居全省前列。

  三是专业服务、精准救助,让救助基金形象“好”起来。截至2018年5月22日,武汉市道路救助基金累计垫付428人次,垫付抢救费用1308.12万元。通过对救助对象户籍地的分析,非城镇户籍人口341人,占比79.7%,垫付金额1043.86万元,占比79.8%,切实解决了道路交通事故中困难群众受伤后的抢救难题,有效降低或化解了部分困难群众治不起伤而引起的致残、致贫和返贫问题。同时专业化快捷的垫付服务,提升了市政府执政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垫付、追偿“双轮驱动”,让救助基金“活”起来。在及时垫付抢救费用的同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追偿工作,目前已成功追回12人次的垫付资金,追回金额31.42万元。从基金管理系统数据来看,月度追偿金额持续攀升,追回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救助基金专用账户池,为救助基金的持续循环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武汉道路救助基金的运行模式和效果在全省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应,咸阳等部分城市专程到武汉考察学习。为保障救助基金的持续、稳定、高效、便捷运行,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道路救助基金的规范运行和宣传工作。市财政局作为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将持续推动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道路救助基金的运行,落实好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道路救助基金的宣传,努力使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二是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救助基金服务流程。指导紫金保险加大对救助基金服务流程的优化,继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为救助对象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道路救助基金的追偿机制。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特点,因地制宜的制定基金管理人追偿考核办法,加大对追偿成效考核管理,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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