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便宜为购房优惠花200元办假证,客户、中介等五人均获刑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8-14
贪便宜为购房优惠花200元办假证,客户、中介等五人均获刑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为享受到首套房购房政策优惠,促成交易,有些购房者和房产中介动起了歪心思。近日,密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利用假证件办理商品房贷款手续的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

2022年7月杨某准备买房,因其爱人名下有房,其只能按二套房办理贷款,但按二套房办理贷款,其首付款不够,按照规定杨某只有在未婚情况下才能在银行按首套房贷款。为了促成该笔交易,房产中介客户经理侯某让其同事国某给杨某办理一个杨某为未婚状态的假户口本,国某以200元的价格从王某(另案处理)处购得伪造的户口本一本,后杨某在银行成功办理了贷款。无独有偶,李某也准备买房,因其离婚不满一年,同样无法办理首套房屋贷款。为了促成该笔交易,房产中介客户经理周某让其同事国某给李某办理一个离婚满一年的假离婚证,国某又以200元的价格从王某处购得伪造的离婚证一本,后李某去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因案发未放款。公诉机关以五人涉嫌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起诉至密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国某、李某、侯某、周某、杨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最终,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五被告人拘役四个月到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均适用缓刑。

法院提醒,公文、证件、印章作为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管理社会的重要凭证和手段证明,是社会活动中取得他人信任的一种主要形式。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他们的声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上述行为,无论数量多少,即可成立该罪,故切莫贪利,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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