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国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保障信息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实施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专项。
请有意向申报且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与我处联系,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请于2012年9月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六份报我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联系人:毕玮 联系电话:82796098
附件二: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专项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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