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成立和平街道花样年、金科城、金茂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洪民文2023〔34〕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复成立“和平街道花样年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平街道金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和平街道金茂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请你局督促和平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组建工作。
此复。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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