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170201号代表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2
市农委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170201号代表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武农函〔2017〕10号
                                     A

市农委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20170201号代表建议
会办工作的意见


新洲区人民政府:

  现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170201号建议提出的“关于继续支持新洲区双柳街滨湖中心村建设的建议”市农委工作内容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双柳街滨湖中心村建设项目情况

  2015年11月16日,市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新农村建设重点中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提档升级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武农财〔2015〕95号),已将新洲区双柳街滨湖中心村纳入全市重点中心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市级财政投入1002万元(集并491户,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规划费20万元),对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燃气、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道路硬化及园林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支持,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并预拨了1002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15年全市新农村建设重点中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提档升级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武财基层〔2015〕859号)。

  二、滨湖中心村建设项目验收情况

  目前,滨湖中心村建设项目还未验收。根据市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2017年4月10日,市新农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组织新农村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抓紧组织2015年下达的新农村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请新洲区抓紧时间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三、关于继续支持滨湖中心村建设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7〕8号)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7-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与奖补标准>的通知》(武农财〔2017〕13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以区级组织建设为主,市农委负责统筹规划、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和目标考核工作;区农委按照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区”的原则,负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评审确定、批复下达、组织实施和监管验收工作。滨湖中心村建设的具体工作由新洲区农委负责,市农委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支持。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分管领导:舒炎发  联系电话:13807151899             
  责 任 人:张  群  联系电话:13807138195             
  经 办 人:谭远璧  联系电话:13212714846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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