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陂区2023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4-14
文字解读《黄陂区2023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

2023年4月12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陂区2023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陂政办〔2023〕10号),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生态环境部评定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检验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途径。

现如今生态环境部授予了湖北省共六批、26个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称号。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黄陂,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黄陂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美丽、幸福、生态黄陂,把黄陂区建设成为生态制度健全、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绿色生活普及、生态文化繁荣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提出2023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第二部分工作步骤:包括2023年完成省生态环境厅预评估和迎接生态环境部评审。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包括10个方面35项创建指标任务分解。一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完善创建保障机制。二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三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提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四是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五是优化空间格局,构建科学合理生态空间。六是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加速高质量发展。七是加快推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建立产业循环发展体系。八是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营造优良城市环境。九是倡导绿色生活理念,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十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加速生态文化普及。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增加投入;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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