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全面提高全省871万技术工人待遇关键岗位技术工人奖金免征个税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04-27
【媒体】全面提高全省871万技术工人待遇关键岗位技术工人奖金免征个税
【媒体】全面提高全省871万技术工人待遇关键岗位技术工人奖金免征个税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日期:2019-04-2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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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章鸽)4月26日,记者从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湖北省近日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政治、经济、社会、发挥作用和服务保障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全面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将惠及全省871.8万名技能人才。

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省经济发展正面临着转型升级,迫切需要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出台《实施意见》,就是针对性地提出切实举措,不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截至2018年底,全省技能人才871.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63.5万人,占技能人才30.2%。

实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

湖北省高技能领军人才,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人员:一是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二是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湖北省首席技师、楚天名匠、荆楚工匠、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国家级省级传统工艺技能类代表性传承人;三是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中的高技能人才;四是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五是经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根据《实施意见》,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从政治、经济、社会、发挥作用和服务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在政治待遇方面,高技能领军人才在“两代表一委员”提名,专家休假慰问研修,评先评优,推荐到工、青、妇、科协任职等优先;在经济待遇方面,提出了实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奖金免征个税、专利权入股质押、工作室经费列支、建立企业年金、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举措;在社会待遇方面,提出了破格晋升技术等级、住房保障、落户、就业按规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等举措;在发挥技术创新等作用方面,提出了增加科技奖专利奖推荐名额、参加海外技术交流活动等举措;在保障服务方面,提出了设立服务窗口、建立数据库等举措。

关键岗位技术工人实行年薪制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提升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完善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制度,建立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强调建立技能价值导向激励机制、补助性津贴制度、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规范薪酬支付和管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向技术工人倾斜;按贡献参与分配,对关键技术岗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探索虚拟股权吸引青年技术工人等举措。

同时鼓励企业比照同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落实技术工人工资、补助、医疗、差旅等待遇,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确保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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