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9.11)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1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9.11)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农产品信息中,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共1批次不合格农产品。现将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蔡甸区高军食品经营部(高小军)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3-06-07)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落实了进货索证索票措施,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免于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经营的生姜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为种植环节农药使用不当。当事人承诺加强食品采购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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