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鄂建设规〔2023〕1号),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经清理,决定废止《武汉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武城建规〔2021〕1号),现予公告。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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