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绩规【2017】3号)《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将一批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办公家具、电子设备、图书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分别存放于江岸、武昌和洪山三个存放点)。
请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声明、委托授权书、保密承诺书,于2023年10月 30日12:00前到高雄路105号1308室报名,经资质审核合格后领取询价资料。10月31日实地察看后3天内报价,报价高者中标。
联系人:谭忠 联系电话:85765534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1308室
武汉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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