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10-25
【问答】《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为何要制定《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答:2012年11月,按照《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建〔2011〕79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武城建规〔2012〕36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21年9月,省住建厅出台规范性文件《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鄂建设规〔2021〕3号),为适应我市市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和“互联网+监管”新要求,质量监督和验收备案工作必须做出相应调整,因此启动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也是势在必行。

2.制定《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鄂建设规〔2021〕3号)。

3.《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答:《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共分为八章、29条,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下:

一是突出市政工程特点。市政工程多为线性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往往不能及时办理,且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需要分阶段组织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是强调可操作性,调整文件的框架结构。调整了文件的框架结构,将质量监督内容和程序作为单独章节,调整了质量监督组织与实施的内容结构。按照明确质量监督机构向建设单位签发中止质量监督文书的两种情形,并制定了文书的标准格式(第二章、第三章、第十六条)。

三是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优化质量报监手续和验收备案的办理方式和时限。按照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明确质量报监手续的办理要求和时限。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18〕524号)精神,对竣工验收备案的资料要求和办理时限进行修改(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四是突出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主体责任,明确质量责任主体(参建五方)均需参加质量监督交底会议,强调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的到岗履职检查要求(第十条、第十二条)。

五是增加免责条款。根据《省监督办法》和结合我市管理实际,明确了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不承担责任的六种情形(第二十六条)。

4.《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经历了哪些环节?

答:《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制定工作2021年11月启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工作专班,深入研究住建部和湖北省相关政策文件,重点研究分析鄂建设规〔2021〕3号文,调查了解其他省份出台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的文件。2022年3月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多次讨论修订。2022年7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发送至部分区质量监督机构、施工企业和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2022年10月在前期征求意见基础上,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回意见37条,经研究讨论,采纳3条,不采纳30条,部分采纳4条。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19日,在市城建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2023年3月-5月,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陆续完成专家咨询论证、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023年6月,经市城建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23年10月,正式以市城建局规范性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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