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陂市监处罚〔2023〕141号

当事人:武汉市罗曼盛园农庄有限公司等781户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

因当事人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本局于2023年8月1日立案调查,此案经行政处罚告知,现已办结。

经查,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对当事人的注册地址进行现场检查期间,发现未从事经营活动,且查无下落。经查询湖北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显示当事人2020、2021、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黄陂区税务局税务系统查询核对,系统显示“纳税人状态非正常、纳税人识别号不在管辖范围内或者系统中不存在模板中对应的纳税人相关信息”。经武汉市黄陂区社会保险管理处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核对,社保单位编号显示为“空”,未开设社保单位账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10月24日印发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清理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证明了线索来源的事实。

2、“湖北省市场监管业务管理系统”查询的当事人的经济户口底卡,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的事实;

3、对当事人的注册地址进行检查所作的现场笔录、实地核查表和拍摄的照片,证明当事人不在登记注册地经营的事实;

4、“湖北省市场监管业务管理系统”查询的当事人企业公示信息、异常名录信息,证明了当事人2020、2021、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以及被本局列入异常名录情况的事实;

5、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黄陂区税务局出具的税务系统查询纳税人状态登记表,证明了当事人纳税情况异常(没有查询到税务登记信息、非正常或税务登记已注销)的事实;

6、武汉市黄陂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登记表,证明了当事人社保单位编号为空,未开设社保账户的事实;

2023年9月19日,本局以公告的方式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陂市监处告字〔2023〕141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武汉市罗曼盛园农庄有限公司等781户市场主体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属于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处理意见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黄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黄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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