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按规范要求加快淘汰财政供给单位黄标车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23
武昌区按规范要求加快淘汰财政供给单位黄标车

 

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武昌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黄标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有效实施《武昌区落实武汉市环境空气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加快武昌区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顺利推进,区环保局积极主动加强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宣传武昌区落实《武汉市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的工作规范及目标要求,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书,到2015年全区要淘汰5842台黄标车。其中,到2014年底,辖区财政供给单位的黄标车原则上必须全部淘汰。
为此,区事管局近期负责组织拍卖一批财政供给单位车辆时,区事管局及时与区环保局联系,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市、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政策要求,严格对照相关工作规范,认真核查,准确掌握车辆相关信息,对辖区财政供给单位黄标车原则上一律不予拍卖,积极动员黄标车使用单位及时按规范要求进行淘汰,积极有效支持配合了全区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
李江汉、张毅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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