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20230216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20230216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20230216号建议的答复

朱建平、黄汉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管理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新时期持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也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具体体现。非常感谢两位代表对我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十分赞同你们提出的相关建议。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始终将办公用房集中管理、提升效能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审视,自觉对标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确保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一、关于“统一权属,全面理顺办公用房权属关系”建议

为贯彻落实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办理”的原则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2023年3月全省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2023年4月,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市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会议全面传达落实全省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精神,梳理总结前段工作,安排部署下步任务。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全市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目标范围,做到具备登记条件的房地产应登尽登;进一步开展房产清理盘点和问题症结梳理,全面打通历史遗留问题办理路径,提高登记办证效率;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严格工作纪律,把做好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狠抓落实,市直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要争取在2024年提前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确保在2025年底前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凝聚部门合力。为有效推动化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历史遗留办证问题,结合具体登记工作,2021年9月,我局联合市财政、规划、城建、房管、税务、消防部门印发了《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4月,我局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明确市政府副秘书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财政、规划、城建、房管、税务、消防部门领导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2023年6月、7月,分别召开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会议,研究解决登记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

(三)全面摸清家底,夯实工作根基。在市领导支持下,争取市财政专项资金开展市直机关房产实勘实测和清理盘查工作,为权属统一登记奠定基础。为推进基础信息测绘与权属统一登记同步开展,实现房产信息数据精细化、精准化管理目标,2023年6月,我局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党政机关房地产基础信息测绘及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局属各相关部门、测绘单位和监理单位工作职责,统一工作标准、程序步骤、细化任务分工,严要求、高效率组织实施房产清理和权属统一登记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投入到办公用房测绘清理及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当中,力争我市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关于“规划引领,指导编制集中统一盘活方案”建议

我局按照“一产一策”原则,结合沿江历史风貌区建设要求等工作实际,对存量房产的功能现状、使用需求、资产价值进行论证评估,统筹编制沿江市直单位搬迁方案等调剂及盘活工作方案,加大房产盘活处置力度。对适合办公的空余或闲置房产,优先用于调剂保障机关办公,不适合办公的闲置房产,研究探索处置路径,让闲置房产“活”起来,让不动产“动”起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我局已通过调配处置存量房产资源,先后完成30余家市重点工作专班和市直单位办公用房调配任务。

为进一步明确闲置房产处置工作相关要求和流程,我局正在研究起草低效闲置房产盘活实施办法,对闲置、不符合功能使用需求,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范围的市直党政机关房产集中评估分析,将低效房地产分为办公调剂用途、公共服务用途及商业运营用途等类型,对应采取储备办公、有偿转让、出租出借、委托运营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分批进行处置利用。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集中统一盘活力度,细化办公用房盘活工作要求及相关规范,探索运用多种处置办法,提高房产利用效率。

三、关于“政策保障,健全办公用房闭环政策体系”建议

我局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努力细化完善维修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2020年11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印发《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范围、工作流程、职责分工予以明确,严格规范大中修项目审批程序,有效补齐市直党政机关维修项目管理的制度短板。2023年2月,我局制发《关于加强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批复的项目实行跟踪管理,督导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定期报送项目进度和财政资金执行情况,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报备。2023年5月,我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从强化顶层制度建设、全面开展权属登记、统筹资源调配、严格维修审批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实现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四、关于“机制创新,多方协同配合构筑盘活系统”建议

我局积极探索市场化盘活路径,促进资产使用效率最大化。一是提高优秀资产利用效益。结合沿江历史风貌区改造工作,提升房产功能用途,积极会同市属国企平台研究推进风貌区内存量办公房产资源归拢及盘活利用工作。二是畅通低效资源盘活渠道。多次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老破旧小”房产处置意见,形成工作建议报请市政府研究。

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监管体系,通过广泛宣传、提高认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一是联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建立“巡察+行管”联合检查机制,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助力巡察、借力推进、协力整改。二是结合专项审计工作,配合市审计局深入调查房产管理现状,督导使用单位落实集中统一管理要求,盘活资产存量,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三是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要求,对我市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强化集中管理。四是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出台《武汉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办法(试行)》,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借助市场及相关部门力量,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手段措施,统筹资源高效利用,形成部门合力,促进办公房产配置合理、管理规范。

五、关于“数字治理,推进集成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建议

我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始终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办公用房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一方面,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信息数据报送制度,组织市直单位开展数据报送系统操作使用培训,按年度制发信息报送通知,实现市级机关及市直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信息报送覆盖率100%。另一方面,加大房产基础信息数据清理采集力度,结合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开展市直党政机关房产基础信息清理测绘工作,全面采集院落、房间、功能用途等房产基础信息,逐一核实比对历史申报数据,建立房产信息数据管理台账,确保做到房产测绘无死角、全覆盖,办公用房底数清、情况明,建设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础数据库,推进房屋基础信息数据一网监管,为办公用房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夯实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市财政局、市政数局支持,加大对信息化工作的投入,推进市直党政机关房地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综合平台建设,加强各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提高数字治理能力,切实提高办公用房管理数字化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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