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喝酒早上出车!搅拌车司机因“隔夜酒”被交警处罚!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10
熬夜喝酒早上出车!搅拌车司机因“隔夜酒”被交警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10

近日,在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市青山区交通大队民警在开展早高峰货车违法整治工作时,意外查到一名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司机涉嫌酒驾,驾驶员陶某也因为“隔夜酒”被依法处罚。

11月10日上午一大早,青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吴才意及副中队长梅青、孙军带领民警黄晴辉等在青山区友谊大道工业四路路口开展道路早高峰交通值守。上午8时40分许,一台涉嫌违规的混凝土搅拌车被辅警刘诗逸、张峰拦了下来,民警贾楼军发现发现从车上下来的驾驶员睡眼惺忪,完全不在状态,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酒味,当即示意辅警梅添培、李毅龙、熊嘉晋等立即将其控制,民警张焰随即对驾驶员陶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陶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已经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得知自己达到酒驾标准,驾驶员陶某显得十分懊恼,解释道:昨天深夜,他和几个朋友聚餐,聊的开心一直转钟喝到今天凌晨二三点,直到微醺便上床睡觉了。只睡了不到5个小时,一大早他接到公司出车任务,自以为身体好、解酒快,便开着装满混凝土的搅拌车送货去了,殊不知其行为对公共交通安全存在极大威胁。最终,其还是被早高峰执勤民警察觉出了异样并查出了“隔夜酒”。

目前,陶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场交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0、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意味着其一段时间将不能再从事混凝土运输作业了,面对处罚,陶某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

交警表示,鉴于陶某酒驾重型车辆存在的隐患问题,青山交通大队将对陶某所在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强化司机交通法律意识教育,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青山交警提示:“司机一滴酒, 亲人千行泪”,饮酒后驾车危害大,同时,判定是否“酒驾”的依据是吹气及抽血血液酒精含量高低,建议司机朋友饮酒后短期内不要开车,特别是头天晚上喝得比较多,第二天就千万不要再驾车上路了,否则极有可能被查到“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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