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机 构 名 称 | 法定 代表人 | 基 本 情 况 | ||||
类别 性质 | 选 址 | 总投资(万) | 拟设置诊疗科目 | 床位 (牙椅) | ||
武汉德韩时代口腔医院 | 唐海燕 | 口腔专科医院(营利性)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72号2-3层 | 900 | (共3个一级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种植、口腔麻醉、预防口腔)、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CT诊断) | 20张 (20台) |
对上述拟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市卫健委 电话:027-65770198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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