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武汉市硚口区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报市、区职改办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也可申报,申报时还应提供审批手续。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
各单位在做好一级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考核认定中级职称申报工作。
二、申报渠道
(一)公立学校
1.在编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逐级报上级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
2.非在编教师。在我市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报区教育主管部门,经区职改部门同意后申报。
(二)非公立学校
在我区非公立学校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报区教育主管部门,经区职改部门同意后申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非乡村教师定向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5号)执行。具体评审条件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sbpstj/202008/P020200820555096699222.pdf)。
中级教师职务不实行破格申报。
四、申报数量控制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单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填写《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经主管单位和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申报。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
五、专业申报目录
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申报人员按照《武汉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申报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专业进行申报。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和评审条件,从专业目录中选择申报学科,按规定填报和提供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区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二)单位审核推荐
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身份、岗位、工作经历、教学课时量、业绩材料等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申报人原件核查申报材料,确认申报对象符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且无禁止性申报评审职称的情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用人单位应成立由本单位领导、高级(正高级)教师代表、相关业务或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议组,制定不低于或高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将推荐结果和推荐对象的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附件4)、近5年课表、聘任初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课时量统计表(附件5)、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6)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评审表上“单位意见”栏目,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出具《单位审核公示情况报告》(附件7)。凡用人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未按程序公示推荐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逐级审核
区教育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审核单位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对个人申报材料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市集中审核受理点审核。
(四)转评审查
因工作需要,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达到中级教师申报条件后,可申报转评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应填写《非本系列职务平级转评本系列(专业)职务审查表》(附件9),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审核。
(五)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使用
2021~202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可用于2023年度申报评审,测试的学科、级别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专业)、级别相一致。2023年度测试成绩公布后,未取得合格成绩者申报程序终止。
七、申报方式、内容与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流程
(1)申报人于2023年11月23日~ 12月1日登陆网址http://59.175.218.201:8501/#/,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准确上传附件,推送至单位审核。
(2)用人单位于2023年12月5日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材料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3)区教育局于2023年12月8日完成审核,无误后将申报人信息经职改部门推送到区中评办。
2.有关要求
(1)网上申报录入信息及上传附件必须准确真实,并与提交的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及其它纸质评审材料一致。
(2)申报人及各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审核,逾期将无法操作。
(3)网上申报平台后,评审材料均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开通申报渠道,也不再受理补交材料,未录入系统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八、材料申报提交地点、时间
各单位要及时认真组织开展评审申报相关工作,将申报材料报送受理点。一级教师纸质申报材料按照附件9的材料要求进行整理报送,单位对报送的纸质资料要进行原件审核,并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
公立学校在编教师及非在编教师、非公立学校的申报材料送到硚口区教育局人事科206室;联系电话:027-83784417,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
九、评审结果查询
评审结果通过硚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查询。
十、工作机构
全区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由硚口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硚口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硚口区京汉大道375号,联系电话:027-83784417 。
附件1:评审材料目录
附件2: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情况核定表
附件3:武汉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申报专业目录
附件4: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干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年限情况表
附件5:聘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6:综合材料一览表
附件7:单位审核公示情况报告
附件8:非本系列职务转评本系列(专业)职务审查表
附件9:一级教师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
硚口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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