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资本(湖北)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在2023年7月11日变更登记(备案)时存在利用虚假资料骗取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的商事登记予以撤销,详见《硚口区行政审批局陈述申辩、听证告知书》(硚审听字【2023】004 号)。
因多次与你公司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硚口区行政审批局陈述申辩、听证告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硚口区行政审批局陈述申辩、听证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权、申辩权,或者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硚口区行政审批局陈述申辩、听证告知书》(硚审听字【2023】004号)
联系人:谢雪静 联系电话:027-83616561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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