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30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2022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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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

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以下简称“议提案”)的办理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做好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升政府效能,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做好2022年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收到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以下统称议提案)共206,其中:

(一)区人大议案2关于加快武汉金融城建设,全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区案;关于强化综合执法保障,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案。

(二)区人大建议101

(三)区政协建议案1关于支持低效楼宇改造提升,促进江汉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案。

(四)区政协提案102

此外,区政府还承担省、市“两会”议提案和闭会期间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关于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省市政协提案的办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建议和提案的内容,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拟定承办单位。

(二)关于区人大议案和区政协建议案的办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区人大议案和区政协建议案的办理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其各自的主办、会办单位。主办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统筹负责议案、建议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各会办单位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各会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在主办单位的统筹下,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办理任务。

(三)关于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区人大代工委、区政协提案委,根据建议和提案的内容,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拟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并交办,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理责任人。

三、办理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健全“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承办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运用好督办、通报、反馈等机制,确保议提案办理工作规范高效。

(二)明确目标,提高质效。各承办单位要以提高“三率”(办复率100%、走访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95%以上)为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办理落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在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委员,了解议提案提出的本意和具体建议;办理中勤走访、多联系,与代表、委员面对面交流协商,深化办理举措;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代表、委员进行反馈。对于在办理过程中因条件所限,暂不能或不能全部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进行说明解释,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支持

(三)严格时限,按时办结。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答复;其中,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区人大建议应于202261日前全部办理答复,区政协提案应于202271日前全部办理答复,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闭会期间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应于交办后3个月内全部办理答复。各承办单位要提早安排,认真谋划,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

(四)加强协作,有序推进。各承办单位要严把承办、催办、审核、答复和总结关口,讲求办理时效,提高办理质量。凡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会办单位联系,共同研究、制订方案、协商办理;会办单位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全力配合、积极参与。对办理结果,主办单位要认真吸纳协办单位意见,汇总整理后函复代表或委员。在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办理质量不断提升。

(五)跟踪问效,强化督查。区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协调督办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区人大代工委和区政协提案委对办理工作的支持,充分运用办理通气会、提办现场会等多种方式,共同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好议提案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和“回头看”检查,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适时进行通报,推动全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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