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蔡甸:“三聚力”助力成功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05
武汉蔡甸:“三聚力”助力成功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近年来,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抢抓创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契机,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统筹使用,聚力支持文体基本服务、设施设备、文化服务团队等创建工作落实见效,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创建资金使用效率,助力我区成功创建第四批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区累计投入资金1.89亿元,有力有效保障该项工作扎实开展。

聚力保障创建经费,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按照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标准和政策要求,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设备及人员配备等创建项目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明确专项投入,同时将区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纳入民生保障范畴,建立健全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全区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

聚力资金精准投向,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紧紧围绕推进蔡甸区12分钟文体圈多元融合体系建设与服务标准创新,突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重点,支持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公共文体场馆免费开放及文化惠民活动等创建项目开展。

投入资金9606万元,支持打造知音文化品牌,弘扬知音文化,擦亮“知音故里,蔡甸等你”旅游名片。投入资金4169万元,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人员业务素质。投入资金1993万元,支持陈昌浩旧居、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资金153万元,用于全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资金2084万元,支持开展“莲城之春”、“武汉之夏”、知音文化艺术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投入资金889万元,用于区图书馆、博物馆、游泳馆、文化馆等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推进文体活动资源共享,满足人民群众各类精神文化需求。

聚力强化资金监管,推进创建项目资金提质增效。全面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资金全过程、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监督机制,优化资金审拨流程,严格规范资金申报、跟踪、验收、拨付等全流程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事中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应用机制,充分发挥创建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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