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11-10
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今年11月是我省第30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知识,引导全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现就我市开展2023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普法守法,保护野生动物

二、 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三、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承办单位: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

          武汉动物园

          武汉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四、活动内容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期间,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求实效的原则,突出主题,积极开展普法、科普等系列活动。

(一)举办一期普法培训。邀请专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专题讲座。(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法规处>、野保湿地处)

(二)组织一期科普讲座。在武汉动物园、洪山区野生动物救护基地等处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救护收容培训和科普讲座。(责任单位:武汉动物园<武汉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武汉林业工作站)

(三)开展一次观鸟竞赛。在沉湖国际重要湿地组织开展我市首届园林和林业系统职工观鸟竞赛。(责任单位:武汉市湿地保护中心、蔡甸区园林和林业局、武汉观鸟会)

(四)推出一组宣传品。以“野生动物怎么伴”为主题词,以武汉地区较多的陆生野生动物为主角,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科普如何救助与相伴。(责任单位:市局野保湿地处、武汉动物园<武汉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五)举办系列科普活动。联合武汉教育电视台等媒体组织开展“趣爱野生动物”系列活动,通过中小学生研学、科普方式进一步营造文明游园、不投喂、爱护动物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武汉动物园)

(六)开展系列志愿行动。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结合本区实际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重点针对违法猎捕等行为开展现场法宣;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净滩”“护飞”志愿行动及巡护活动等。(责任单位: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

五、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对于激发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与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求做到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

(二)积极发动,多方参与。各区要积极发挥协调引导作用,发挥公益组织、民间团体和志愿者优势,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调动多方力量,借助游客服务中心、科普宣教中心等多渠道、多平台开展宣传和志愿活动,力求做到宣传活动有热度、有广度、有深度。

(三)注重总结,及时报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及时总结经验,把富有特色的活动形式和内容总结提炼出来,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活动情况报野保湿地处。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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