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部分2023年11月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本次公示的食品为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6大类,共抽取43批次,其中31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2023年度新洲区食品抽检结果(合格)
附件3:2023年度新洲区食品抽检结果(不合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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