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3年10月17日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载不合格《检验报告》1份(报告编号:NO:ACWH01-2309W2T10862),涉及我区1家餐饮单位餐具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新洲区徐古百姓餐饮经营部自行消毒的餐具(白盘)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抽样日期:2023-09-13,食品名称:白盘(自行消毒餐饮具),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武汉市新洲区徐古百姓餐饮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白盘不合格的原因是该餐饮经营部餐具清洁度不足,存在残留食物、油渍;完好性不足,存在缺口、裂纹等原因造成的消毒不彻底。我局要求该餐饮经营部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后续将加强对该餐饮经营部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2024年1月5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市监处罚〔2024〕1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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