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名 称 |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街名都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超出诊疗科目登记范围从事诊疗活动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洪卫医罚〔2023〕057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街名都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52420111MJH352356D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胡飞洪 | |
违法事实 |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街名都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诊疗科目登记范围从事医学检验科活动,以及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元,3、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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