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积极谋划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市环委会办公室开展全市生态环保领域上级有关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培训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2-02
鼓励积极谋划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市环委会办公室开展全市生态环保领域上级有关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培训

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建设经费需求与地方财力保障缺口不断加大,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是推动生态环境重大项目落地、支撑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的有效途径。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上级资金、政策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将“切实抓好项目谋划实施”纳入全市生态环境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

1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环委会办公室会议,对2024年全市生态环保领域上级有关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市生态环境局设立主会场,市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有关领导及专家,11家市环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7家市区两级国有平台和有关企业参加;各区生态环境分局设立视频分会场,组织区环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全市共2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围绕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上级资金申报工作、绿色金融与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融资政策及EOD模式实施要点,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申报重点和注意事项,通过我市中央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入库项目案例(青山区、经开区)经验交流,对有关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

按照省厅坚持落实“管业务必须管项目”工作机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鼓励各区积极申报生态环境资金项目。一是积极组织项目谋划。各区、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库建设情况,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国家、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事项,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项目中的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组织谋划,积极申报生态环保领域上级有关项目。二是做好申报前期准备。各区、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省厅集中审核前要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项目论证研究、加快推进项目立项、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等。三是强化项目实施监督。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应符合相关现有政策法规要求,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各区、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按期发挥环境效益。四是加强申报培训指导。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要做好本辖区上级有关项目申报的组织、对接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口业务处室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

同时,为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探索“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统筹发展的新路径,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动谋划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专门邀请专家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针对EOD项目在具体实践路径、项目各责任主体确定等重难点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为全市规范推进EOD项目提供指引,助推“绿水青山”加快向“金山银山”有效转化,促进地方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双赢”。


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建设经费需求与地方财力保障缺口不断加大,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是推动生态环境重大项目落地、支撑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的有效途径。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上级资金、政策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将“切实抓好项目谋划实施”纳入全市生态环境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

1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环委会办公室会议,对2024年全市生态环保领域上级有关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市生态环境局设立主会场,市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有关领导及专家,11家市环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7家市区两级国有平台和有关企业参加;各区生态环境分局设立视频分会场,组织区环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全市共2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围绕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上级资金申报工作、绿色金融与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融资政策及EOD模式实施要点,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申报重点和注意事项,通过我市中央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入库项目案例(青山区、经开区)经验交流,对有关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

按照省厅坚持落实“管业务必须管项目”工作机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鼓励各区积极申报生态环境资金项目。一是积极组织项目谋划。各区、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库建设情况,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国家、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事项,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项目中的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组织谋划,积极申报生态环保领域上级有关项目。二是做好申报前期准备。各区、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省厅集中审核前要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项目论证研究、加快推进项目立项、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等。三是强化项目实施监督。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应符合相关现有政策法规要求,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各区、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按期发挥环境效益。四是加强申报培训指导。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要做好本辖区上级有关项目申报的组织、对接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口业务处室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

同时,为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探索“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统筹发展的新路径,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动谋划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专门邀请专家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针对EOD项目在具体实践路径、项目各责任主体确定等重难点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为全市规范推进EOD项目提供指引,助推“绿水青山”加快向“金山银山”有效转化,促进地方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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