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调研督导江夏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3-02
市生态环境局调研督导江夏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为加快推进江夏区水环境质量改善,2月2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辉带队赴江夏区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场调研督导,江夏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卫,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水处、生态处、执法支队、监控中心、宣教中心和江夏区生态环境分局、江夏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现场调研督导活动。

张朝辉现场调研了江夏区载甫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点位,详细了解载甫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内容,听取了江夏区关于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提出江夏区要深入贯彻流域综合治理理念,统筹生态、生产与生活,坚持“共同缔造”,科学实施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工作目标。

在随后召开的江夏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上,江夏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全面汇报了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进展情况,张朝辉对江夏区今年以来的工作成效表示了充分肯定,认为江夏区高度重视水质提升攻坚工作,组织领导有方、工作落实有力,今年1、2月份水质有所改善。同时,张朝辉强调,为确保江夏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省下达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一要实施产业升级。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禁养一批”的原则,推动辖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向规模化、绿色化、生态化转型。二要坚持系统施治。坚持源头管控、精准治污,进一步细化污染源清单,有针对性实施科学治理、生态修复。三要强化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持严管严查,坚决整改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各类环境问题。四要完善联防联控。要加强与咸宁市、斧头湖管理局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共享,坚持协同治理、同向发力。五要加强作风建设。工作谋划要务实、工作实施要扎实,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要及时联合纪检部门开展专项督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加快推进江夏区水环境质量改善,2月2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辉带队赴江夏区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场调研督导,江夏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卫,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水处、生态处、执法支队、监控中心、宣教中心和江夏区生态环境分局、江夏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现场调研督导活动。

张朝辉现场调研了江夏区载甫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点位,详细了解载甫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内容,听取了江夏区关于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提出江夏区要深入贯彻流域综合治理理念,统筹生态、生产与生活,坚持“共同缔造”,科学实施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工作目标。

在随后召开的江夏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上,江夏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全面汇报了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进展情况,张朝辉对江夏区今年以来的工作成效表示了充分肯定,认为江夏区高度重视水质提升攻坚工作,组织领导有方、工作落实有力,今年1、2月份水质有所改善。同时,张朝辉强调,为确保江夏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省下达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一要实施产业升级。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禁养一批”的原则,推动辖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向规模化、绿色化、生态化转型。二要坚持系统施治。坚持源头管控、精准治污,进一步细化污染源清单,有针对性实施科学治理、生态修复。三要强化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持严管严查,坚决整改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各类环境问题。四要完善联防联控。要加强与咸宁市、斧头湖管理局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共享,坚持协同治理、同向发力。五要加强作风建设。工作谋划要务实、工作实施要扎实,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要及时联合纪检部门开展专项督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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