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土征补新公告[2023]第30-2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土征补新公告[2023]第30-2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新洲区辛冲街虎山村的集体土地22.4542 公顷(其中:农用地20.1979 公顷(含耕地17.3791 公顷)、建设用地2.2563 公顷、未利用地/ 公顷),并于2024年1月4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新土告字[2023]第3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22.4542 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新洲区政府书面提出。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联系人:杜双平              联系电话:89359537

特此公告

附: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新洲区辛冲街虎山村的集体土地22.4542 公顷(其中:农用地20.1979 公顷(含耕地17.3791 公顷)、建设用地2.2563 公顷、未利用地/ 公顷),并于2024年1月4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新土告字[2023]第3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22.4542 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新洲区辛冲街虎山村。

二、征收目的:为建设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项目已纳入2023年省级重点项目调整清单,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22.4542 公顷,其中农用地20.1979 公顷(耕地17.3791 公顷),建设用地2.2563 公顷, 未利用地/ 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2.5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1852.4715 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照《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要求执行,采取采取货币补偿、提供还建安置房等多种方式安置。(还建安置房的基本情况为:位于寨山村,交付时间为2025年底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经新洲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鉴证,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已调查,结果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为准,补偿金额依签订协议确定。

七、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新洲区辛冲街虎山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安置农业人口290人,具体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多种方式。

八、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2、《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

3、《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4.《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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