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调研组来汉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EOD项目调研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3-25
生态环境部调研组来汉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EOD项目调研

3月21日,生态环境部科财司司长王志斌、副司长逯元堂一行到我市调研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情况。调研组先后考察了北湖污水处理厂、武钢高炉车间等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和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内部分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关于中央资金项目和EOD模式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就下一步规范实施中央资金项目、有序推进EOD模式项目提出了要求。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忠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辉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强调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项目谋划要注重系统治理、能管长远,真正做到解决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同时,项目实施要协同推进、补齐短板、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绩效。

调研组要求

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契机,充分认识项目工作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既要切实增强管好用好资金项目的政治自觉,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又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要不折不扣落实项目预储备、资金使用、现场监管和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将落实项目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谋划实施的关键,做实做细项目筹划、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2023年以来,我市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了28个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和三级清单项目(纳入预储备库),已获得或可获得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超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相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深度治理改造、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同时,我市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作为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除已在实施的东湖高新区、江夏区国家试点项目外,青山区、长江新区等辖区也在积极开展EOD项目前期组织谋划工作。今年2月,我市向省厅推荐了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武汉市长江新区五一湖流域生态修复EOD项目,申报纳入省级EOD模式项目库和中央生态环境金融支持项目库。


3月21日,生态环境部科财司司长王志斌、副司长逯元堂一行到我市调研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情况。调研组先后考察了北湖污水处理厂、武钢高炉车间等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和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内部分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关于中央资金项目和EOD模式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就下一步规范实施中央资金项目、有序推进EOD模式项目提出了要求。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忠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辉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强调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项目谋划要注重系统治理、能管长远,真正做到解决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同时,项目实施要协同推进、补齐短板、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绩效。

调研组要求

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契机,充分认识项目工作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既要切实增强管好用好资金项目的政治自觉,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又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要不折不扣落实项目预储备、资金使用、现场监管和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将落实项目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谋划实施的关键,做实做细项目筹划、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2023年以来,我市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了28个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和三级清单项目(纳入预储备库),已获得或可获得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超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相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深度治理改造、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同时,我市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作为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除已在实施的东湖高新区、江夏区国家试点项目外,青山区、长江新区等辖区也在积极开展EOD项目前期组织谋划工作。今年2月,我市向省厅推荐了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武汉市长江新区五一湖流域生态修复EOD项目,申报纳入省级EOD模式项目库和中央生态环境金融支持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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