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前抓紧登记经济普查补充登记开始了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4-10
4月20日前抓紧登记经济普查补充登记开始了

4月8日,记者从武汉市东西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处于普查登记关键阶段,目前全区尚有部分普查对象未进行普查登记。为确保普查对象应登尽登、不重不漏,各街道办事处、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设立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填报点,还未登记的普查对象,4月20日前可到集中填报点进行登记。

登记对象包括东西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但仍未参与普查登记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全区共设置19个集中登记点,4月20日前,普查对象可携带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主动到本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区域设立的集中填报点进行登记,也可电话预约普查员入户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对象要积极配合普查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对象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东西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填报点地址及电话



4月8日,记者从武汉市东西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处于普查登记关键阶段,目前全区尚有部分普查对象未进行普查登记。为确保普查对象应登尽登、不重不漏,各街道办事处、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设立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填报点,还未登记的普查对象,4月20日前可到集中填报点进行登记。

登记对象包括东西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但仍未参与普查登记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全区共设置19个集中登记点,4月20日前,普查对象可携带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主动到本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区域设立的集中填报点进行登记,也可电话预约普查员入户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对象要积极配合普查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对象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东西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填报点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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