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城建委关于2018年度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按照《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抽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9月17日--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类型
按年度计划本次抽查对象为市管结构在建工程项目点(标段),数量为抽查对象总数的20%。
三、抽查组织构成
以随机方式从双随机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对应每个抽查对象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
四、抽查主要内容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抽查
2、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和机构质量行为抽查。
3、建设工程市场行为抽查。
五、抽查工作要求及安排
1、抽取方式。待抽查对象及执法人员的抽取,以随机方式从双随机系统库中抽取,并明确一名组长负责检查组工作。
2、公布通告。确定的待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有关情况将通过市城建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并通告抽查内容,包括抽查批次、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数量等基本情况。
3、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做好抽查的全过程记录并签字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4、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表完成抽查内容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抽查平台,实行电子化管理。本次所有项目检查完毕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小结及检查资料(含照片等证据材料)报执法监察科。
5、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通过市城建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将按规定录入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平台。检查结果的公布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另行公布。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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