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提高汉正街及周边道路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汉正街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0年12月10日起,下列道路全日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
(一)多福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二)利济南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三)三曙街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四)汉正街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五)沿河大道晴川桥上桥匝道桥下通道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沿河大道向通道内方向)行驶。
二、需在上述道路及友谊南路停放机动车的,必须停放在设置有允许停车标志标线的停车泊位内,没有设置停车泊位的,机动车一律不得停放。
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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