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岸区部分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管理的通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02
关于江岸区部分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提高次干道、支路利用率,增强道路通行能力,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江岸区黎黄陂路等12条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道路全日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

    1、黎黄陂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沿江大道向中山大道方向)行驶;

    2、一元小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胜利街向中山大道方向)行驶;

    3、二曜小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中山大道向胜利街方向)行驶;

    4、四唯小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胜利街向中山大道方向)行驶;

    5、五福小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中山大道向胜利街方向)行驶;

    6、陈怀民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胜利街向中山大道方向)行驶;

    7、山海关路(中山大道至胜利街段)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中山大道向胜利街方向)行驶;

    8、沈阳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胜利街向中山大道方向)行驶;

    9、张自忠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中山大道向沿江大道方向)行驶;

    10、郝梦龄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胜利街向中山大道方向)行驶;

    11、大连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中山大道向胜利街方向)行驶;

    12、长春街(卢沟桥至张自忠路段)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卢沟桥路向张自忠路方向)行驶。

    二、通行上述路段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按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服从交通警察及协管人员的指挥、管理。

    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2年3月12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