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纪委派驻市文化局纪检组《关于严明2017年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建议书》的通知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7-01-23
关于转发市纪委派驻市文化局纪检组《关于严明2017年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建议书》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市纪委派驻市文化局纪检组《关于严明2017年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建议书》转发你们,请将相关纪律要求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做到不漏一人。并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搞好节前教育,进一步严明春节期间纪律要求,正风肃纪,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狠刹四风,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武汉市旅游局

2017123


 

关于严明2017年春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建议书

 

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

2017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过一个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节日,建议如下:

一、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各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项禁令,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公车使用管理,建议各单位除留有必需使用的公车并报纪检组备案外,其余公车一律封存;明确责任处室负责公车管理工作,钥匙统一收缴、归口管理。公车使用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由带班领导签批后方可出车,值班人员做好出车记录。

二、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把严明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认真查漏补缺建议节前组织一次安全风险排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落实“双人值班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脱岗,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有特殊事由必须请假,应明确一名正式工作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遇重大事件、突发事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协调处置。各单位要在节日前后和节日期间,围绕预防“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开展巡查和抽查,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落实、有具体方案、有情况记录、有跟踪反馈。

请各单位于125日前将春节期间值班安保安排、公车使用计划、教育学习方案和有关预案材料报纪检组备案。纪检组将进行抽查。

联系人:朱玺,联系电话:82822915

 

 

 

市纪委派驻市文化局纪检组

20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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