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新流程落实情况的通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2-10-12
关于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新流程落实情况的通报

 

武汉市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武治庸办发〔2012〕41号

 

关于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新流程落实情况的通报

 

      去年8月,我市颁布实施了以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和下放审批权限以及实施集成、并联审批等为改革内容的工业项目审批新流程。为了解新流程的执行情况,发现和解决新流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3至5月,市治庸问责办组织对12个区(开发区)和14个涉及工业项目行政审批的市直部门执行工业项目审批新流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6月上旬,分3次召集有14个市直部门分管领导、12个工业园区主任和12个区(开发区)副区长(副主任)参加的座谈会,研究解决新流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7月中旬,按照唐市长关于“系统梳理总结工业项目审批改革经验,研究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后,各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是否顺利对接和优化”的批示精神,分两次召开了有14个市直部门和12个区(开发区)参加的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专题调研会,积极推进区级审批部门科学合理承接市级审批权限。现将我市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新流程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流程实施的基本情况

      从新流程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各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工业项目审批新流程实施工作,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三减一下放”基本落实到工业项目审批各环节之中。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将流程优化工作作为“治庸问责”的重要内容,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召开项目联审会议,帮助企业解决在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是全面公示流程。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开发区)对工业项目审批事项及其前置审批条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细化办事流程。按照新流程的标准和要求,市、区各职能部门将涉及到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承诺内容、收费情况、办理时限、窗口工作人员名单、投诉电话等在办事大厅(窗口)及网站上予以了公示。
       三是提供业务培训。新流程颁布实施后,市治庸问责办、市经信委编印了《武汉市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资料汇编》,组织14家市直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对全市近千家企业和市、区督查代办员进行培训。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政务服务中心也及时组织窗口审批人员和区级(含园区)代办员学习新的审批流程业务知识,组织培训班近百个,培训人数近万人次。通过高密度的学习培训,帮助审批人员掌握新流程要求,明确工作职责,为新流程的顺利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是加强代办服务。从市直、区直部门抽调150余名机关干部,组成市、区两级督查代办员队伍,为投资总额超过1个亿以上的工业项目进行无偿代办,提供全程服务。截至2012年6月30日,市督查代办中心已累计受理企业代办申请89个,代办完成审批环节209项,完成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有格力电器等16个项目。通过狠抓工业项目行政审批督查代办和协调服务,有力促进了工业项目建设。
       五是推进市直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3月19日,市编办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审批职能和机构归并改革工作部署会,制发了《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行政审批职能和机构归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武编办〔2012〕9号)。目前,38个市直部门拟成立行政审批处,已完成了审核报批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是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市国土规划局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的要求,围绕工业和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新流程编制了《行政审批工作手册》和《行政审批服务手册》,对指导和推动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借鉴价值。
       七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经营服务行为的规范和监管。组织开展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星级评定,制定出了全市统一的评比管理办法及各部门的实施细则,共清理出为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提供配套服务的中介机构1037家,评比授予五星级称号98家。逐一予以明确122个涉及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依据、标准和减免承诺,其中“全免”和取消了15个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八是加快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和审批权限、窗口人员“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已确定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共66家(其中,市级行政审批部门47家、公共服务单位10家、中央在汉单位3家、公共资源交易单位6家),行政审批和服务窗口共318个(其中,行政审批窗口171个),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共432项(其中,市人民政府令第〔221号〕规定的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312项),各部门和单位入驻人员共617名(其中,行政审批区域工作人员407名,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工作人员132名,公共服务单位工作人员78名)。
       九是加强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市民之家大楼信息化综合布线工程已全部完成,中心机房硬件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市统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以下简称“市统一平台”)已基本建成,市级并联审批测试数据已成功运行,并在江岸、武昌、东西湖三个区进行试运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改造升级完成。全市45套行政审批系统中,28套市级审批系统已全部成功与“市统一平台”对接,6套省级审批系统已实现5套与“市统一平台”成功对接,11套国家级审批系统已实现9套与“市统一平台”成功对接。全市行政审批证照比对共享数据库已开始初始化工作,并成功录入市建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规划局近200万条证照数据。
       十是进一步优化审批部门内部流程。市工商局积极探索企业注册登记阶段“一表制”填报,整合需要申请人填报的各类表格,减少填报时间。市发改委优化工业项目备案内部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做到当天申报当天领取备案证。市国土规划局优化工业用地项目办理流程,对纳入“工业倍增”计划的项目统一由一个领导分管、一个机构统筹、一个窗口办理,实现“三个减半”,即推广电子报批,纸质减半;前置审查服务,审批时限减半;再造审批流程,审批环节减半。市城建委将施工图审查与施工招投标进行并联,在办理完成工程项目报建手续,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后,即可组织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积极探索和实践“一个部门主办、一个窗口受理、一套资料审批、一次现场勘查”的工作模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环评、土地等重大事项的预审工作提前到招商引资阶段进行,保证了后期审批工作的顺利完成。洪山、东西湖、黄陂等区将新流程所涉及到的审批环节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成,并授权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协调督办,保证了新流程的公开、透明和高效运行。


二、对新流程的基本评估

      通过现场检查、组织座谈、抽查审批案卷(41个)、组织不记名问卷调查(1000家企业)和电话回访(涉及230个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评估,总体上看工业项目审批新流程在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以及推动工业用地先期储备、完善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协调机制和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倒逼作用明显,为推动“工业倍增”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执行情况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国内领先、切实可行。新流程紧紧围绕“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和下放审批权限的目标,通过采取“并联审批”、“职能归并”、“督查代办”等创新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同步受理、牵头协同、信息共享、权限下放、费用减免”等问题,在环节设计上科学合理。通过流程再造,审批环节减少到14个,审批时限压缩到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含土地招拍挂和工程招投标),免征或减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0项。通过对全市1000家工业企业的不记名问卷调查和对230个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审批情况的电话回访,90%的企业对审批新流程的出台表示欢迎,83%的企业认为新流程国内领先,96%的受访者对审批新流程的总体落实情况表示满意。这说明审批新流程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得到了企业的认可。
       二是运行平稳、落实较好。通过对随机抽查的41个审批案卷的核查,没有发现新流程规定之外擅自设立的审批环节;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得到完全执行;市人民政府令(第221号)规定的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内容得到落实和执行;单个审批事项都能够按照新流程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批。据统计分析,同类项目的收费下降约43%,仅3个中心城区就已免征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970万元。
       三是认真作为、主动服务。通过对全市1000家工业企业的问卷调查,认为审批部门能够公开相关收费的占100%,认为审批过程中没有搭车收费现象的占97%,认为办件遇到困难时审批部门能够耐心解释并提出解决路径的占86%,认为审批部门能够主动宣传收费减免政策的占86%。
  四是整改迅速,成效明显。根据电话回访、问卷调查和现场检查评估结果,我们于6月初梳理出加强并联审批主协办机制等6个方面的具体整改措施和意见,各部门和单位经过近2个月整改,效果明显。如市工商、发改、国土规划、城建委等4个主办部门召集协办部门,制定完善了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阶段内并联审批的实施细则,明确了主协办责任。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联席会,在注册登记并联审批中推行“一表制”审批;市发改委对各区实施立项阶段并联审批进行了业务培训;市国土规划局和市城建委进一步加大对内部审批事项实行并联的力度,对各区(分)局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市水务局制发了《武汉市关于工业园区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各区(开发区)对工业园区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统一编报;市环保局加强对武汉市新江城环境事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监管,压缩评审时限,降低收费标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行新流程所产生的效果离企业的需求还有差距。据电话回访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7%的企业认为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时,审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未做到一次性告知申报资料,10%的企业反映供地和拆迁有困难,9%的企业反映水、电、气、路配套不完善,9%的企业对水、电、气公共服务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表示不满意,6%的企业认为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5%的企业认为环评手续较繁琐。
       二是并联审批机制运行不顺畅。有前置审批的工商注册登记、项目核准、建筑规划方案审查、施工图联合审查,涉及到的4个主办部门(工商、发改、国土规划和建设)虽然都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有的区(分)局未落实主协办工作制度,没有很好做到集中审批、联合审批。另外,有的部门和单位内部审批工作协同程度不高,如经抽查部分区(分)局审批案卷发现,供地阶段在核发土地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登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还未能完全实现同步办理;建设阶段在发放施工许可证前,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安全措施审查、施工合同备案、现场施工条件承诺、两项基金达标免减的承诺也未能完全实现同步办理。
       三是受理阶段不能完全实现一次性告知。企业反映,对于复杂项目而言,审批部门制定的办事指南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申报工作标准化程度不高、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缺少一个通俗易懂、内容丰富的“一次性告知书”,企业申报人员在正式受理前还需要多次往返审批窗口。
       四是工业项目认定标准还不统一。目前,工业园区和工业项目在不同的审批阶段分别由工商、经信委、发改、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多个主体认定,如在注册阶段质监部门要减免某一工业项目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需由审批人员现场电话咨询发改、工商或园区等部门认定;市国土规划局减免某一工业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得由市经信委采取一事一发函的形式进行认定。不同主体认定的依据不一样,执行政策的严肃性不够。
       五是工业项目市级审批权限下放程度不一致影响同级并联审批效果。目前,市直各相关部门承诺的涉及工业项目的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内容已得到落实和执行,但主协办部门之间、协办部门之间下放权限的程度不一致,审批办件仍需要在市、区两级部门之间内部流转,直接影响工业项目在同一平台上实行并联审批。如注册、立项、供地和建设阶段内涉及到的“外商批准证书、能评报告审查、环评报告批复、消防设计审查”等协办事项主要是市级办理,而主办部门牵头办理的事项已全部下放到各区。
       六是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够。涉及工业项目的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到区级办理后,市直相关部门对其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区对新流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不够,督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不够。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全面完成8项配套保障措施。一是市工商、发改委、国土规划、城建委等4个主办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自牵头阶段内的并联审批沟通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二是完成成立行政审批处的工作,各部门要按规定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实现行政审批权向行政审批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督查代办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市督查代办中心体制和运行机制,在为企业提供无偿、高效代办服务的同时,强化其督查、纠偏职能。四是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业务手册或行政审批工作指南,建立审批标准化库,试行格式化审批和案例式审批。五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经营服务行为的规范和监管。探索和实施对中介机构星级称号实行动态管理的办法,择优一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切实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经营和收费,督促建立并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执业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合同管理制、依规收费制、执业记录制等服务制度,为“一站式”审批提供配套服务。六是加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高水平启动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各部门行政审批处室成建制地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选派业务素质高、服务热情的工作人员到窗口,以全新的面貌为企业和市民提供高效、温馨的服务。七是加强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建成并上线运行工业项目网上协同审批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审批部门、事项、人员、授权向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审批环节流转向网上协同审批平台集中,全面落实主协办并联审批机制。八是加强市、区审批工作的对接和联动。对市直相关部门下放市级审批权限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其按照全国最优标准进一步加大向区级下放权限的力度。
     (二)严格实施《关于实施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各级审批窗口在受理阶段的工作,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申报时间过长的问题。
     (三)由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工业项目认定的统一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对我市工业项目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行持续优化。总结上海通用汽车等一批重点项目高效完成审批事项的工作理念和有效做法,把实行主要领导挂帅、会议统筹协调与全面落实审批流程,大力实施并联审批、交叉推进、跟踪督办等有机结合起来,学习借鉴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外地城市先进做法,切实做到“进一步下放市级审批权限”、“管委会内部事权下沉”,大力推行“一门式办结”、“项目化管理”,强化批前服务、跟踪服务和全程服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实行严格问责。各区要进一步加大对新流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通过采取深入企业座谈、抽查审批案卷等方式,查找优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典型问题,严肃问责;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严肃查处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发: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市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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