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24
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连日来,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有效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青山区卫生局、教育局、教育局体卫艺站、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对辖区50所中小学校和22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及人员配置、生活饮用水安全、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员80人次,执法车辆30台次。   

  通过检查发现,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对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均很重视,一是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配置了保健室及专职保健老师;二是落实了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要求,制定了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定;三是能按照《湖北省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对学生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监测、登记;积极组织做好新生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对无证、漏种儿童及时通知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种工作;开展了晨检、午检、巡检工作,及时发现潜在患病的学生,及时做好患病学生的报告及隔离治疗等方面做了较突出的工作。四是各校和托幼机构都通过宣传册、黑板报和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科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与舆论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区卫生局、区教育局领导在督查中强调各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第一责任人。要求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配合专职保健老师,同时做好保健老师们的培训工作,努力解决保健老师存在的困扰,把青山区学校卫生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附件:



   连日来,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有效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青山区卫生局、教育局、教育局体卫艺站、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对辖区50所中小学校和22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及人员配置、生活饮用水安全、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员80人次,执法车辆30台次。   

  通过检查发现,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对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均很重视,一是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配置了保健室及专职保健老师;二是落实了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要求,制定了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定;三是能按照《湖北省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对学生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监测、登记;积极组织做好新生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对无证、漏种儿童及时通知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种工作;开展了晨检、午检、巡检工作,及时发现潜在患病的学生,及时做好患病学生的报告及隔离治疗等方面做了较突出的工作。四是各校和托幼机构都通过宣传册、黑板报和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科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与舆论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区卫生局、区教育局领导在督查中强调各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第一责任人。要求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配合专职保健老师,同时做好保健老师们的培训工作,努力解决保健老师存在的困扰,把青山区学校卫生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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