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预报2019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预报2019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预报2019年

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促进全市工业节能减排,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节能改造,现就申报2018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及预报2019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依据、范围和条件

2018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依据《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7】2号),主要用于支持武汉市企业的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申报的依据、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内容及资料要求》。

二、申报程序

1.申报2018年项目。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内企业进行网上申报(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申报审批平台→市直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工业节能专项项目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纸质申报。申报时间自2018年3月12日9:00至 2018年4月18日18:00截止。

2. 预报2019年项目。为提高编制2019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预算的准确性,我委拟收集企业于2017年-2018年完工的节能改造项目。预报2019年项目的企业只需网上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情况表》。申报网址和截止时间同上。

已申报2018年项目的同一户企业,如有符合预报2019年申报条件的项目,也可填报。

3.项目初审。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4.项目复审。市经信委将依照《武汉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对项目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符合性审查,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和审核。同时,根据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协请市财政局对申报企业进行查重,依据资金预算额度,确定并下达2018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计划。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编制提纲据实编写项目申请报告进行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则上要求由用能单位申报,节能服务公司协助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用能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2.请各区经信部门及时组织企业申报,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审查工作,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于4月26日前,正式行文向市经信委报送初审合格的项目及汇总表(附件4中附表4-3),同时提供各企业项目申请资料纸质版(资料封面上需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四、联系方式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李 明(85316931),曹秀英(85317077)

武汉市重点用能企业QQ群【315864825】

 

附件:1. 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内容及资料要求

2. 工业节能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4.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表1-表5

5. 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 3  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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