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物价局2011年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06
江岸区物价局2011年

江岸区物价局2011年

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稳物价、促发展、安民生”的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经济工作和物价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市物价局各项工作部署,以“治庸问责,优化投资环境”、“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先争优”及“建创新型机关,做服务型干部”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深化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认真履行职责,上半年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展顺利,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201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明确思路,精心部署全年工作。一是分析形势,明确方向。在国家、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及时认真地学习三级物价工作会议和我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了我区价格形势,提出了突出“一个中心”(维护我区价格总水平稳定),抓好“两个着力点”(价格监督检查和规范价格收费),开展“三项活动”(落实价格调控政策、价格公共服务活动、明码标价示范创建活动),达到“四个满意”(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上级机关满意)的工作思路,使全年工作明确了方向。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了引导干部树立物价工作“有为有位”的理念,激励全体干部争优创先,制定了《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把全年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到人。为便于工作考核和靠实任务,制定了《绩效指标考评办法》,局长与各科、分局负责人签订了《绩效指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责任,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二)严格监审,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一是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工作。为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行政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于3月初专门召开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参加的联系会议,进行深入动员和周密部署,价管科严格依照程序,逐家单位严格细致核对相关数据,顺利完成我区104家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统计报告。二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年度审验工作。按照《湖北省年度审验办法》价管科从3月底开始采取定点送审和上门审验的办法开展年审。到目前,年审了137家单位共审验收费项目30项,累计审验收费金额10113.49万元。三是依法核准收费项目,加强收费日常管理。审验过程中取消了《计生证工本费》,注销了15家街道办事处《收费许可证》,降低了房地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征收的住房交易手续费。上半年依法办理核发《监审证》15家,审验合格率100%。

(三)发挥职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一是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措施。针对CPI持续高位增长的形势,我局始终把稳定价格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市要求,重点抓好了七项工作。1、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价格调控政策;2及时召集相关企业单位进行价格告诫、提醒,引导他们进行公平竞争,平抑市场物价;3、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反法行为;4、密切跟踪监测各类商品价格,出现异常及时上报。5、落实菜蓝子区长负责制;6、及时组织召开全区价格形势分析会,认真研究分析我区价格形势,制定稳定物价措施;7、建立全区价格调控联系会议制度,及时通报价格工作信息,调整稳定价格措施,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二是开展涉农收费和商品房专项检查。根据中央、省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要求,检查分局先后对后湖街、谌家矶街的社区学校进行走访调查,落实涉农收费优惠政策的实行,强化中小学免费义务教育和一费制的落实。从5月8日开始,组织检查专班分三组分别对辖区内所有正在销售的16个楼盘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向商品房销售单位发放《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宣传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政策要求和重要意义,指导他们按要求进行明码标价。已研究部署医疗卫生收费专项检查,准备从7月初开始。三是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我局共派出检查小组100余人次,对米、面、粮、油、肉、菜、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我区宾馆饭店、公园门票、交通价格进行巡查检查,采取提醒告诫、巡查检查等多种形式,稳定商品服务价格,维护良好的假日消费环境。四是扎实推进明码标价。今年以来,我区重点对集贸(农改超)市场、商业零售企业以及商品房销售进行了明码标价规范,坚持采取宣传、检查、规范、巩固的四步方针,着重抓规范和巩固,成效明显。目前已对唐蔡路、解南、惠济路、陈怀明、百步亭五个集贸市场发放统一标价牌3000余个,指导有条件的集贸市场利用电子屏幕公布当天各类农副产品参考价,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扬。针对社会关注的超市存在虚标原价、结算价格与标价不符的价格欺诈行为,我局组成专班对辖区内的超市进行了专项整治,通过严格督导,我区中百、武商量贩、家乐福等超市都逐步实行了明码实价。开展“三查”(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突击检查)“两发挥”(充分发挥价格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充分发挥价格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对全区16个正在销售的楼盘进行了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和指导规范。总的来看,我区五个集贸市场明码标价规范率达98%、12家大型超市明码标价规范率达到100%、16家销售楼盘明码标价率达到了100%,规范率达到85%。五是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重点针对生活资料价格上涨过快、停车收费、商场欺诈标价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合理解决了部分涉及民生价费的问题。上半年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和交办案件共88件,按期办结88件,罚款1万余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7万元,按期办结率100%。六是积极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根据“法治武汉”、“法治物价”的要求,制定了《加强法制物价建设工作方案》、《江岸区物价局规范执法年活动方案》,对规范执法年活动进行了广泛动员,组织了四期行政执法培训班,重点学习价格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研究交流价格行政执法的经验、统一规范价格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公布了价格监督检查一般程序工作流程、价格监督检查简易程序工作流程、价格检查案件听证程序、价格违反法案件陈述申辩工作流程、价格举报工作流程、价格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价格鉴证工作流程。采取“过三关”(科、分局整理初审、政策法规科依据规范要求再审、案卷审理小组终审)的形式严格规范案卷管理,达到受理一个案卷能及时整理审查,高标准合格。七是认真开展价格认证和成本调查工作。半年来,共完成刑事案件评估226件,涉案标的金额143万余元,完成行政案件即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102件次,涉案标的金额106万余元,案件办结率100%。按照成本监审的规定程序和科学的方法,经过实地审核,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地完成了区社会福得院代养费、供养费定价标准的成本监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

(四)丰富形式,搞好价格公共服务。我局始终把价格公共服务贯穿各项实际工作中,成立了由局领导为组长,各科、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价格公共服务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我区价格公共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一是制定了《关于围绕“稳物价、促发展、安民生”深化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对今年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网络。重点是开展“站、点、台”、“监督员”制度建设。在全区各超市设立价格诚信工作服务站(点),聘请各超市分管领导为价格诚信联络员,要求各超市配备价格诚信协管员,形成遍布全区超市的价格诚信建设网络,有效遏制价格失信行为,努力实现超市价格诚信建设全覆盖。并组织价格联络员和义务监督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为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服务企业、重点项目,优化我区投资环境。围绕我区重点发展项目,及时提供相关价格政策服务,为企业出谋划策,便于企业掌握和有效抵制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走访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武汉航天波纹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对口服务企业,征求企业对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调研,及时了解企业对价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排忧解难,对不合理的收费进行了清理。向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分析,提供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信息,充分发挥价格信息的积极作用,帮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提供经济效益。四是结合创优争先活动,充分发挥物价职能作用,各项价格服务工作逐渐深入。1、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颁布日”及“12358开通十周年纪念日”分别在红旗家具广场、中百黄浦店、百步亭社区积极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2、为有效规范商业企业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商业企业健康有秩发展,4月26日,我局邀请市局价格政策法规专家专程到武汉市最大的体育用品销售公司滔博运动公司对区域经理进行明码标价政策讲座,宣讲了明码标价的政策规定和抵制价格欺诈行为的要求,现场解答了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行为的相关问题,并深入到卖场现场,针对不规范的标价行为,逐一纠正规范。武汉电视台进行了现场采访。

(五)完善制度,队伍建设取得成效。一是通过“治庸问责”活动,较好解决了过去少数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存在的思想解放不够、服务意识不浓、服务措施不多、工作方法不新、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10年机关干部培训学习计划,通过落实学习计划,目前全局上下学习氛围有了明显增强。三是建章立制完善干部队伍教育管理长效机制。修订、补充了《局机关综合管理制度》和科、分局单位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坚持执行《工作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通过这些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认真执行,目前我局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机关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四是舆论宣传得到加强。上半年共上报政务信息15篇,被省物价局采用4篇,市局采用9篇,区采用8篇,新闻媒体上稿数4篇。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上半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人手不足,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存在着价格公共服务浮于表面、对价格监管的调研不够深入,研究探索价格监管新思路、新方法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价格动态监测,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合理调整价格监测采价点,提高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根据季节和形势的变化,适时将时令商品和价格波动较大有商品列入价格监测的范围,提高监测的有效性。建立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价格监测、预警、应急相衔接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积极探索监管模式,努力做好市场价格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一是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构建以区物价局、区局各科(分局)、价格管理服务单位为基础的管理网络,明确各级责任人及其职责。二是构建目标管理体系,明确分类任务。确定管理目标范围和明晰各类人员职责。三是构建机制运行体系,明确分项制度。按照“区域清晰、责任明确、任务均衡、考核科学”的原则,建立健全网格化责任分解制度、与责任区内单位及经营户代表的定期会议制度、网格化监管和服务调度会议制度等、网格化监管和服务台账、档案制度和网格化考核和督办等制度。四是建立技术保障体系,明确分级督办。建立监控预警系统平台,确保指挥中心一旦接到紧急任务或群众举报,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应网格的责任人员前往处理,以最快速度办理回复。建立在线服务系统平台,进一步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科技化、信息化、快捷化。建立基础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实时化监管和动态化服务。

(三)严格落实审批要求,加强价格行政审批监管。做好对市物价局下放价格审批事项的对接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调查研究,切实履行好审批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廉洁、高效办理价格审批工作责任制度,向社会公开办事时限和办事承诺,将价格审批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对调整为日常监管的事项坚决取消审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四)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巩固上半年教育单位收费年审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成果,继续创新工作模式,改善工作作风,搞好下半年各专项检查中,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行为。积极搞好水、电、气、路桥收费调价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疏导价格矛盾,深入开展教育收费、社区医疗服务收费等群众热点问题的调研,不断提高应对价格矛盾的能力。

(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夯实价格基础工作。

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行业及收费项目的成本监审,探索对市场形成价格的成本调研和监管,指导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抑制不合理涨价;继续加强“双认定”工作,进一步强化价格认证工作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的职能。扎实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切实做到“三个规范”(规范行政定调价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价格执法案卷管理)。继续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时机,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完善价格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机制,提高引导价格舆论的主动脉性、预见性、灵敏性。努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业务学习和机关作风建设,巩固治庸问责工作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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