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绕“稳物价、促发展、安民生”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06
关于围绕“稳物价、促发展、安民生”

关于围绕“稳物价、促发展、安民生”

深化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岸价〔2011〕5号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区价格公共服务活动,确保2011年我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成效更加明显,根据市局“稳物价、促发展、安民生”为主题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物价、促发展、安民生”这个中心,进一步健全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价格公共服务,重点开展服务重点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民生改善。

二、价格公共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服务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

一是继续开展涉农专项检查,为群众减负;二是督促落实农产品、鲜活商品减免通行费的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三是做好农产品和农副产品购销价格维权工作。

(二)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围绕我区重点发展项目,及时提供相关价格政策服务,为企业出谋划策,便于企业掌握和有效抵制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通过上门服务或请进来等形式,对影响我区企业生产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调研,及时了解企业对价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加强对于涉及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各类收费行为的监管,适时开展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调研,科学合理地提出取消项目和降低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四是向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分析,提供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信息,充分发挥价格信息的积极作用,帮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提供经济效益。

(三)服务民生改善,关心群众生活

一是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物业管理收费、医药价格、商品房价格、交通运输、停车收费、参观游览点的价费管理,集中解决涉及民生价费的热点问题;二是配合市局和区相关部门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通过成本调查和价格认证工作,发挥价格综合服务作用,调解价格争议,处理价格纠纷,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市民维权,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办好投诉热线,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增强迅速反映、快速查处的能力,积极稳妥得处理好专业维权举报和疑难复杂举报,通过组织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活动扩大社会影响,树立服务品牌形象;二是加强日常市场巡查力度,突出对生活必须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景点门票价格的检查;三是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和串通涨价等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五)服务群众消费,建立商业诚信

一是全面推进明码标价工作,继续巩固药店、超市等明码实价成果,确保“农改超”市场在年内全部实行明码标价,全面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二是配合市局和相关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参与和组织“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积极宣扬和推广诚信典型,不断推动价格诚信建设;三是对商业企业广泛开展价格法规培训活动,适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座谈会、劝解会等,开展价格法规培训活动,促进经营者价格行为自律,帮助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四是结合辛亥首义百年庆典,加强庆典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好公平、诚信、平衡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工作方式

(一)确定重点服务对象。选定10家企业为公共服务具体对象,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动我区价格公共服务。

(二)建立领导对口联系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局领导要对口联系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定期调研走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对定点服务对象反映的各类价格问题,由对口的责任部门全权负责协调解决,做到负责直接受理、负责局内协调、负责争取领导、负责督办解决、负责反馈结果。

(三)及时圆满办理价格投诉举报。对涉及重点服务对象举报要依法处置,加强督办,快速处理。案情简单一天办结,案情复杂三天办结,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要把价格公共服务作为物价部门的民心工程、形象工程,切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部门落实到人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做到事有人抓、抓有成效,真正实现价格公共服务常态化、实效化。

(二)加强宣传,积极协调。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使其成为政府支持、企业赞同、社会反映良好的价格服务品牌。通过各种价格服务平台,及时、快速为群众提供政策信息服务、举报咨询服务、使价格公共服务宣传到家、政策到户、服务到位。要加强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三)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要建立各部门分工责任制,分解目标,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联系制度、价格公共服务目标考核评比制度、价格公共服务效果反馈制度等各项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长效管理机制,促使活动制度化、持久化,确保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持续、高质量地开展下去。

 

                             江岸区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价格  公共服务  方案                                   

抄报:武汉市物价局                                 

政策法规科  2011年4月7日印发            共印25份

价格公共服务责任分工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责任单位

负责人

1

中环商贸城

价检分局

王  赤

2

家乐福二七店

3

武汉凤凰珠宝公司

4

百步亭集团(百步亭商业中心)

成调分局

程  静

5

金运激光集团(研发和生产基地)

6

江岸区国资公司(吉庆街商业圈改造)

7

红旗家具集团(红旗家世代家具广场)

价格管理科

胡  斌

8

班尼路商贸有限公司

9

航天双城东部公司购物商城

政策法规科

王昌国

10

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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